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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央第五街开街为何一拖再拖

要闻 | 来源:东南快报 2016-01-05 08:03:03 我要评论
[导读]昨日,18名商户再度来到街区招商部,试图就当初招商人员的说辞要个说法,并解决目前存在无法办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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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街人流量少

元旦三天,福州各大商业综合体人满为患,万宝商圈更是人头攒动,但紧邻万象城的中央第五街,并没有迎来多少客流量。昨日,18名商户再度来到街区招商部,试图就当初招商人员的说辞要个说法,并解决目前存在无法办证等问题。

据介绍,早在2014年4月份,就有不少商户入驻中央第五街,当时中央第五街招商部曾作承诺,在当年10月1日举办开街仪式。一些商户在10月1日前装修了商铺并开始营业。

结果,街区并未如约开街,直到2015年3月才通过消防验收。租赁合同上的公章,盖的是世邦(福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个月的租金,商户们是汇至一个私人账户里……

昨日,记者就这些疑问向中央第五街负责招商的福州大洋第五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采访,但截至昨晚9时,记者仍未收到任何回复。

2014年就说要开街至今还未兑现

王小姐在中央第五街经营一家高档皮具护理店,她告诉东南快报记者,自己是在2015年2月被中央第五街招商部的承诺吸引过来的。

“他们说这里会有免税店、有奢侈品店,我是做皮具护理的,就想着如果街区里有这些商铺,那护理店的发展前景应该会不错。”王小姐说,自己原本在仓山万达开了一家店,中央第五街的新门店开张后,她干脆把仓山万达那一家店给关掉了,可没想到,中央第五街的情况并不像招商部描述的那样。

“别的不说,就说他们承诺的奢侈品店和免税店,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有。”王小姐说,自己目前所租的店面,一个月租金要一万多元,按理说,福州多数人都知道万宝商圈,中央第五街的位置就处于紧邻万宝商圈的地段,生意本不该如此冷淡。

商户张女士认为,中央第五街人气冷淡,是因为一直没有举行开街仪式。“你看爱琴海和东二环泰禾,开业前进行了大规模宣传造势,很多人都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开业,搞了什么活动,开业后自然有很多人莫名而来,哪像这里冷冷清清的。”张女士说。

据张女士介绍,她是最早入驻中央第五街的商户,时间在2014年,当时中央第五街招商部承诺会在当年10月1日开街,可到了10月1日,又将开街时间推迟到12月19日,此后又推至2015年的5月17日,再后来是说7月1日,之后干脆不了了之了,直到现在,依然没见开街。

街区消防未通过验收就开始收租并让商户装修

除了开街时间一拖再拖,张女士所租的那间商铺房产证居然一直没办下来,这让她心存质疑。她说,虽然自己是2014年就入驻的商户,但一直没有租赁合同在手,直接导致她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材料。

“就因为这个,我的店铺虽然装修好了,但还是不能开门营业,就怕相关执法部门查到我是无证经营。”张女士说,也因为这个原因,自己缴纳了“押二付三”的费用后,便中断了租金缴纳。“什么时候弄好了,什么时候再交费用,不然怎么供得起这么贵的店铺。”她说。

此外,据多名商户介绍,当初街区进行招商时,提出街区今后是高端购物场所,因此门槛较高,对商户严加考核,要求入驻者原本已有不少于一家店面,并对整体装修进行把控,因此商户们都在装修上下足了本钱,多的投入数百万元,少的也投入了大几十万元。

据多名商户介绍,为了赶着开街,他们在10月1日前就完成了商铺装修,并开始营业。

店铺装修的时候,消防部门有来检查过,说是没有通过消防验收,让我们先关门。”多名商户反映称,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消防部门多次到中央第五街检查,他们那个时候才知道,此前街区并未通过消防验收。

记者昨日从台江区消防大队证实,中央第五街的消防通过验收时间为2015年3月份。也就是说,在此之前进行招商及商户们进行装修时,街区的消防还未通过验收。

招商部有关负责人未出面开发商称商铺产权证已办理

从商户们提供的一份租赁合同上可以看到,合同落款为“世邦(福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每个月的租金,都是物业说交给谁就交给谁,不是通过招商部缴纳的。”王小姐说,“世邦物业就是街区的物业公司,而缴纳租金时汇款的账户是一个私人账户。”

记者了解到,负责中央第五街招商工作的是福州大洋第五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管公司)。记者昨日在世邦(福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询问该物业公司和商管公司的关系,一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都属于同一家公司”。在中央第五街招商部,记者表明身份试图采访一名吴姓负责人,招商部工作人员打了一个电话后,表示负责人不在,让记者留下名片,等待对方联系。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2345上曾就此进行阐述:“经查询工商业务系统,福州大洋第五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州大洋百货有限公司投资人各不相同,相互之间也没有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

根据公开信息,中央第五街的开发商为福建住总有限公司,记者昨日就街区商铺产权证等问题拨打该公司电话提出采访要求,经营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产权证早就办下来了”,但对于是否所有商铺的产权证都办下来及办下来的具体时间等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稍后会有负责人给记者回电。

截至昨晚9时,记者仍未接到商管公司和福建住总有限公司人员的回电。期间记者找到中央第五街一名饶姓招商经理电话,对方接通后表示“我不是负责对外工作,你去找负责人吧。”当记者询问对方是否方便提供负责人电话时,这名经理回应“你通过别的途径问吧,既然你能打听到我的电话,那也能打听到他们电话。”

未通过消防验收商铺不许装修或营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副教授丁兆增指出,消防验收是开业的必备条件,在通过验收前便让商户入驻装修显然是不行的。

有福州消防人士指出,在通过消防验收前,商铺可以对外招商,但不允许进行装修或是投入使用。

记者了解到,国家《消防法》规定,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消防机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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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柳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