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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计生条例修改获通过 二胎产假最多180天 婚假15天

要闻 | 来源:蓝房网整理 2016-02-19 16:50:01 我要评论
[导读]据福建人大网消息,19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福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据福建人大网消息,19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福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陈伦、邓力平、刘群英、潘征,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李红、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卫计委主任朱淑芳关于《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宋闽旺关于《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会议分组审议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陈伦、邓力平、刘群英、潘征,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李红、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郁成关于《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符合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最多180天。二胎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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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丘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