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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17日 福建省罗源县拍卖出让一幅其他普通住房用地

要闻 |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 2016-05-31 10:41:06 我要评论
[导读]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罗地出让告字[2016]3号) 

罗地出让告字[2016]3号    2016-5-27 

 

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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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6月03日 至 2016年06月16日 到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6年06月03日 至 2016年06月16日 到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16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6月16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6月17日16时00分 在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保留价。本次交易出让金包括土地收储、政府土地收益、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及土地审批相关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出让业务费),不含土地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震、人防设施收费和该地块环境、地灾评估等有关费用。

2、其他要求:

①该地块出让采用附带建设方案进行出让,开发单位在该地块配套市政道路西侧用地内的地上建设方案及地下室按出让文件附带的建设方案实施,市政道路东侧用地建设方案由开发单位按该地块规划技术指标要求自行设计,经罗源县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实施;

②该地块用地红线内规划的市政道路及其北侧延伸段总长97米,宽9米的道路及地下排水设施由开发单位按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负责配套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交由县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经初步概算,道路及地下排水设施总造价约50万元;

③该地块在配套市政道路西侧用地内开发建设的建筑4~28层住宅(产权建筑面积约31326平方米)、底层商场(产权面积约1086平方米),由开发单位按罗源县普通商品房标准建成后由县政府指定的职能部门回购作为安置房使用,以上安置房及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其中底层产权面积约290平方米作为业主公共用房)具体四至以土地出让文件附带方案要求为准,产权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后实际面积为准;

④该地块回购房(包括住宅产权建筑面积约31326平方米、底层商场产权面积约1086平方米)单价为3443.8元/㎡,其中因办理两证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按税务部门认定的计税价格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拆迁户按商品房交易应缴的契税等)由开发单位承担;

⑤回购款按工程进度予以拨付,具体付款方式为:完成地下室工程付10%,回购房主体工程封顶付40%,回购房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付30%,开发单位出具回购房发票并办理两证后付20%。开发单位未能按期竣工交房应承担违约责任,须向余家塘片区征迁指挥部支付1.5万元/天的违约金(从甲方应付的商品房回购款中直接扣除),开发单位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回购房单体竣工并验收合格交房。回购商品房要求以《商品房回购合同》(附在出让文件中)约定为准;

⑥该地块规划技术指标以实际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4520平方米作为容积率等规划技术指标计算基数,涉及停车位配套、建筑间距、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及建筑层高等须符合有关法规规定要求,具体建设方案以经罗源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

⑦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综[2016]102号)精神,该项目商品住宅部分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的比例应达到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预制率不低于20%);非商品住宅部分,预制率不低于15%。具体要求按照《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开展评价,土地受让人履约情况纳入企业与个人信用体系管理并予以公开;

⑧该地块交易成交后, 3个月内按现状土地交付使用,交地后半年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3、土地出让金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

4、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我局编制的《拍卖出让文件》。

5、有关事宜请与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罗源县凤南东路15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0591-26866319

开户单位: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银行帐号:100052567940010001

 

罗源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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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