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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三明福州等地新一波人事变动

要闻 | 来源:福建日报 2016-07-25 07:46:07 我要评论
[导读]日前,福建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日前,福建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其中,袁野挂职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郑建闽、张献勇辞去福州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三明永安、将乐、大田、宁化等地多位副市长(副县长)上任。详情如下:

袁野挂职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日前,来自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消息,经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袁野挂职任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时间2年)。

经研究决定免去王进足的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建闽、张献勇辞去福州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福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调动,同意郑建闽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福州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因年龄原因,同意张献勇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福州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三明4地人大常委会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近日,永安、将乐、大田、宁化等地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永安

永安:任命吴健成郑晓英蔡清辉为副市长

2016年7月20日永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以下人事任免:

接受陈光勇辞去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曾胜、李腾、王兴南、陈根潘、温衍斌、潘慧瑾六人辞去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蓝积文为永安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任命吴健成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郑晓英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蔡清辉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将乐

将乐:任命廖荣才为副县长

以下人事任免于2016年7月14日将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朝阳、陈锋毅的将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廖荣才为将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陈清雄的将乐县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林崇寿为将乐县公安局局长。

任命王文光为将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傅祥儒为将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接受陈晶辞去将乐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将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将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光代理将乐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接受谢复兴辞去将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将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将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傅祥儒代理将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接受邱晓明辞去将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将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大田

大田:任命陈剑生涂林瑢为副县长 杨绍东为县法院代理院长

以下人事任命于2016年7月15日大田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剑生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涂林瑢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杨绍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宁化

宁化:任命黄光成为副县长

以下人事任免于2016年7月22日宁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接受阴晓萍辞去宁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接受林翠玲、刘小帆、陈朝利、刘远隆、张敬丰辞去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黄光成为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黄伟为宁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郭建武为宁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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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