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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11日 福建省漳州市拍卖出让一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要闻 |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 2016-07-27 11:42:42 我要评论
[导读]经长泰县人民政府批准,长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长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泰国土资告字[2016]3号)

泰国土资告字[2016]3号    2016-7-18

经长泰县人民政府批准,长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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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7月19日 至 2016年08月09日 到 长泰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7月19日 至 2016年08月09日 到 长泰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9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8月0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8月11日09时30分 在 长泰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若不足三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二)本公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指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款项必须到达出让人指定账户,并取得长泰县国土局财务股开具的保证金发票,须在转账单备注栏注明“土地收储中心”;本公告出让宗地的报名申请必须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有意参与竞买的请提前做好申请和保证金缴纳。

(三)以上宗地成交确认后,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我局拟对其进行土地登记,若对本公告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界址等有异议者,请于一个月内到长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处,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准予注册登记。

(四)长泰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泰县武安镇人民西路13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叶女士

联系电话:0596-8333623、0596-8338519

开户单位:长泰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长泰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长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泰县支行营业厅

银行帐号:409158387962,13660101040019512

长泰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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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鄢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