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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四城区公租房申请人公示!租金低公租房你能申请吗?

要闻 | 来源:福州日报 2016-08-02 08:44:41 我要评论
[导读]7月28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四城区今年第二批拟登记保障资格的194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予以公示,其中鼓楼区28户、台江67户、仓山74户、晋安25户。

7月28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四城区今年第二批拟登记保障资格的194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予以公示,其中鼓楼区28户、台江67户、仓山74户、晋安25户。

公示期为7月28日~8月3日。市民对申请人保障资格有异议的,涉及收入、财产方面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举报,其他方面问题可以书面向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举报。鼓楼区房管局87525521、台江区房管局83296354、仓山区房管局83446243、晋安区房管局8748758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根据有关规定规定,符合申请条件且居住于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家庭,可以委托一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至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完申请表格,交给街镇后,相关部门通过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审批操作。

螺洲新城等10个楼盘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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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较多,都有哪些?

据悉,公租房的申请材料较多,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提供完整的材料。

①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未婚或丧偶的提交具结书。

②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开具的非村民或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③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或自有住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产权证;租住私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或其他可证明房屋权属的凭证。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开具的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④申请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补助)等收入来源有效证明,其中单位在职人员除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外,还应提供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家庭成员所拥有的金融财产等各类财产(包括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及车辆等)凭证,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无工作单位的,提供失业证或由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无业和实际收入情况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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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