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州蓝房网 > 资讯中心 > 要闻 > 正文

08月25日 福建省武夷山市拍卖出让一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要闻 |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 2016-08-04 16:29:34 我要评论
[导读]经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武国土告告字[2016]8号)

武国土告告字[2016]8号    2016-8-2  

经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点击查看大图

建筑密度≤25.3%;1.68<容积率≤2.12;绿地率≥30%,A地块(12.53亩):2.0<容积率≤2.37、建筑密度≤25%;绿化率≥30%、B地块(21.72亩):1.5<容积率≤1.97、建筑密度≤26%;绿化率≥3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得人须按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2、设计方案中A地块的8、9号楼安置回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8930.35平方米(90平方米户型120套、120平方米户型20套、70平方米户型40套作为回迁安置房;60平方米户型20套作为公租房),安置回迁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20平方米,政府按1500元/平方米回购。

3、设计方案中B地块的A1号楼建筑面积不少于1769平方米(其中一层商业548平方米,住宅1221平方米)作为回迁安置房,具体楼层户型由市棚改办确定,政府按1500元/平方米回购。

4、政府回迁的营业性用房、回迁的安置房回购款主体框架封顶验收合格支付50%,符合交房条件后支付50%。

5、竞买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市棚改办签订《水厂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协议》、《水厂路棚户区改造工程回迁安置房回购合同》。

6、回迁安置房项目工程建设保证金200万元,竞得人应在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向市棚改办交清。

7、竞得人须在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向市棚改办支付前期规划设计费80万元整。

8、项目动工及竣工期限: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起1年内动工建设,建设期限为三年(回迁安置房建设期限不超过18个月)。

9、建筑主材及外墙使用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建设协议》、《回迁安置房回购合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8月03日 至 2016年08月23日 到 武夷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8月03日 至 2016年08月23日 到 武夷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2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8月24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8月25日16时00分 在 武夷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多功能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武夷山市北门街72号

联 系 人:陈

联系电话:0599-5322966 5318628

开户单位:武夷山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武夷山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武夷山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武夷山市支行,武夷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国银行武夷山市支行

银行帐号:195010152200015370,9050810010010900095011,420858383887

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    

 

蓝房网手机客户端
[编辑:鄢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