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在法庭上承认有欠款,法官还帮调解,后来怎变成没欠
最近,闽侯县青口镇何长仁万万没想到,林永烺欠他饲料款约85万元,林永烺在法庭上当庭承认有欠款,并表示愿分期还。然而,6月下旬,闽侯县法院一审判决却判林永烺并没欠款。何长仁不服,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闽侯县青口镇何长仁办有饲料场搞经营,自2012年起至2015年底,他一直通过运输,将玉米、豆粕等饲料产品卖给闽侯县南屿镇办猪场的老板林永烺。
开始的两年里,双方货去钱来,相安无事。林永烺需要饲料时,总是叫其老乡、长期为他运输饲料的郑文钦,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等,向何长仁的饲料场要求帮提货、运货,而郑文钦每次提货时都按惯例在货单上签字,林永烺则阶段性地按时按货与何长仁结算。
8月1日,何长仁对记者谈及此事时称,开始的两年,林永烺还比较守信,可是,后来的10个月他就变调了。
何长仁表示,接完货,林永烺总是以种种借词,有时说待下一批一起算,到了第2批来货时,就说一时钱筹不到,再待下一次吧!结果被提走了几批货却没收到付款。后来,他识破对方耍手段后,便向闽侯县法院起诉。
近日,记者来到养猪场,想采访林永烺老板,但该场工作人员称,如果记者与老板不熟,老板是不会接受采访的。
何长仁向记者提供了2014年之前的一叠结算单,这些年按惯例皆由司机郑文钦在货单上签字,何长仁从来没签字过。
而2014年11月之后所欠的几笔货款共101万多元,每次运货和接货多少量,以及多少货款,双方都有短信确认。林永烺时而承认有欠款,时而又不承认,后来解释称已支付501443元。
何长仁表示,其实林永烺已还649511元,因为另外他付的一笔148148元货款,是林永烺把猪卖给吴丽芬,然后吴丽芬转给何长仁的,因此还有36万多元欠款未还。
在几次庭审答辩中,林永烺的说词前后不一,不能自圆其说。
在第一次诉讼的过程中,林永烺面对何长仁的起诉,作了几次不同的表态。
第一次是当青口法庭陈秀侗法官送达起诉书时,林永烺通过法官表达了其愿意先还20万元,希望原告达成调解或撤诉。
第二、三次表态是在法庭上,当着主审法官的面,两次均希望能延期审理,但并没有当庭否认2014年11月双方结算之后原告还继续供给被告饲料的事实。
人们不禁要问,对于2014年11月之后的货款既然不承认,那么为何请求先还20万元,进行调解呢?
法官当庭知道这情况,为何最终在判决时却判成没有欠款呢?
针对被告林永烺收了几次饲料而不承认有欠款,于是,原告何长仁向闽侯县公安局报警,要求对原告及其司机郑文钦以涉嫌诈骗犯罪进行查处。
为此,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取证,调查了林永烺和接受饲料的猪场员工,证实2014年11月后,原告何长仁有继续向被告林永烺供货,且被告方有数次收货而钱款没付的事实。
显然,其欠款证据更确凿。关于这一情况,法院方面已获悉,可是,法院还是判没有欠款。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闽侯县法院法官告诉记者,这一欠款案证据太确凿了,真不可思议。而面对原告一方的责问,青口法庭副庭长、审判长郑贤杰表示,目前没办法了,那就等着上面中级法院再判吧!
8月2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郑贤杰,他表示现在不便说什么,待下一步福州中级法院怎么判再说吧。
法学专家、厦门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刘国田指出,在生意往来中,如果收了货源而矢口否认,不还货款,其性质就转为涉嫌诈骗犯罪了,当以刑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