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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原市长王松涉嫌受贿 被检察院决定逮捕

要闻 | 来源:新华网 2016-08-17 11:43:37 我要评论
[导读]8月15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长乐市人民政府原市长王松(正处级)决定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昨晚发布消息,8月15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长乐市人民政府原市长王松(正处级)决定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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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资料图)

王松简历

1984.09~1988.07 厦门大学政法学院政治学专业学生;

1988.07~1993.02 武警福州指挥学校政法教研室教员;

1993.02~1996.03 福州市委政法委科员;

1996.03~1996.09 福州市委政法委案件督办协调处副处长;

1996.09~1998.01 福州市鼓楼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8.01~2002.05 福州市鼓楼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温泉公园管理处主任;

2002.05~2010.03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0.03~2013.09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3.09~2014.01 长乐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14.01 长乐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6.05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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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