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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实用技巧 买二手房怎么避免买到凶宅

综合资讯 | 来源:银川新闻网 燕赵晚报 2016-09-06 09:51:13 我要评论
[导读]二手房与新房相比,有很多的优点,可以即买即住,买到装修比较好的房子连装修费也可以省去,在很多城市,二手房的价格比新房便宜很多。

二手房与新房相比,有很多的优点,可以即买即住,买到装修比较好的房子连装修费也可以省去,在很多城市,二手房的价格比新房便宜很多。确实,二手房具有很多新房无法比拟的优点,但是买二手房最怕的就是买到一个凶宅。

“凶宅”是指曾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非自然原因死亡事件的房屋或场所”(老人自然死亡、正常病亡等不包含在内)。

房屋总价高,谁也不想自己住进一个曾经死过人或者发生过一些不好的事情的房子里面。那么,买二手房的时候,如何才能避免买到凶宅呢?需要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一、购买前的调查

1、查询新闻

网上搜索这个小区,看看有没有相关的新闻报道。像一些特大的刑事案件,有些媒体是会公开报道的。

2、价格低于市价需留意

买房前,要对该小区的二手房的价格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房子远低于市场价格,那么肯定有问题。

3、走访一下小区

如果房子是凶宅的话,小区内或多或少会引起过议论,容易打听出来。比较容易打听到的地方包括居委会、物业公司和隔壁左右的邻居。

4、询问中介公司关于房产的情况

买房前,询问中介公司房产的情况,是不是凶宅。他们有没有进行过核实,是否有提供声明。

5、房产证辨别

如果房子房龄老,房产证下发日期比较晚的话,应当问清业主房子是继承的还是买的二手房。如果是继承的就要问下前业主去世的原因,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都要了解清楚。

6、派出所询问

如果是有凶杀或者是他杀之类的情况,当地派出所会有备案记录。虽然派出所会有这样的记录,但是派出所没有义务向所有人公开这些信息,需要业主一起去(有时即使业主本人到场也不给查)。

新闻链接

来源:燕赵晚报

儿子结婚家长花600万买别墅 发现是“凶宅”

法律帮办——依法论曲直 仗义辩是非

未及时披露房屋信息 可作为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事由

郑州市孙先生咨询:我有一位亲戚最近通过中介从李某手里花600万元买了一套别墅,由于购房是为儿子结婚急用,所以价格比市场价还稍高些,现双方已签订了合同,我的亲戚已交了大部分房款,还有25万元尾款约定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交清。在准备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我的亲戚发现该房屋是李某于一年前以250万元的价格买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太多,我的亲戚问李某是怎么回事儿,李某声称该房屋是从朋友处买的,当时是为了避税故意以较低的价格成交。我的亲戚感到蹊跷,就私下到别墅所在的小区打问,一问还真打听出事来,原来这套别墅在3年前曾发生过一起凶杀案,女主人将男主人杀死后也自缢于屋内死亡,该房屋之后一直空置,一年前,李某从该夫妇的继承人手中低价购得该房屋后,曾欲向某小额贷款公司抵押借款300多万元,据说该公司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前去该房产处实地考察时,却在屋内楼梯处滑落摔成骨折,伤得不轻,最终李某也没抵押借款成功。于是该房屋更被传为“凶宅”。由于我的亲戚买这套别墅本来是想给儿子作婚房用的,得知这一情况后,更是不想购买此房屋,与李某协商退房事宜被拒绝。于是我的亲戚又到一位律师处咨询,了解自己能否以该房屋为“凶宅”的名义诉至法院退房,该律师称因“凶宅”是封建迷信的说法,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我的亲戚该怎么办?

法律帮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披露传统意义上的“凶宅”信息的房屋买卖行为是否可撤销,有两种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凶宅”是一种迷信观念,不应据此撤销;也有的认为“凶宅”信息客观上会影响交易价格,如不真实披露,会影响购房人的判断,应允许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和对价格的影响程度予以撤销。“法律帮办”倾向于后者。

《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李某于一年前购买案涉房屋时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而现在孙先生的亲戚从李某处购买该房价格与现在的市场价格相当,甚至稍高;李某购房时知晓其中曾发生凶杀案件,而孙先生的亲戚在购房时并不知情。故李某是否披露凶杀案信息对其与孙先生的亲戚之间合同能否订立,或订立条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按诚实信用原则,李某应向孙先生的亲戚披露该信息,现李某未予披露,并因此取得稍高于市场价格的转让价格出售该房屋的利益,其行为已非单纯保持沉默,已涉嫌构成欺诈。“法律帮办”倾向于认为,出卖人对明知且已实际对房屋转让价格产生足以动摇缔约意思或条件的“凶宅”信息负有信息披露义务,否则涉嫌欺诈。本案中,孙先生的亲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本次房屋买卖合同,要求李某返还已收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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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凡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