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发布公告:因我市本级及城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工作需要,2016年9月8日开始,鼓楼、台江、晋安区房管局停止房屋登记收件,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房屋登记办理窗口9月8、9日(星期四、五)两日暂停收件。
9月12日起,原鼓楼区、晋安区房管局办理的房屋登记业务改在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福屿路本部办理,原台江区房管局办理的房屋登记业务改在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驻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点办理,原仓山区业务仍在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房屋登记办理点办理。
在此之前各区房管局已收件办理的房屋登记,权属证书仍在各区局发证窗口缴费发证。
原有产权证仍然合法有效
这也就意味着,福州马上也要进行不动产权登记了!也就是说,今后,你拿到的不再是以前的“产权证”,而是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那合并以后,我的老房本还有效吗?当然!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只要不动权变了、或是你买了新房子,那么就得重新登记了。
那这不动产权证书和过去的“房本”相比,有什么不同呢?首先,不动产权证的内容更详细了。据媒体报道,房本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不动产权证的封面为红色,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这不动产单元号非常重要,它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的信息。
一证挂多房很快就要实现了
此外,《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集成版用于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比如说你有两套房产在同一宗土地上,那么两套房产登记在同一个不动产登记簿上,也就是集成版证书;如果两套房产在不同的宗地上,那么仍旧登记在两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单一版的证书。在推广初期,将会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的形式。
也就是说,一证挂多房很快就要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