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后,福州将鼓励企业把带薪年休假制度列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内容,发放旅游消费卡券或旅游休闲补贴,将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
今后,福州将加大闽都文化、海丝文化、温泉养生、生态度假旅游资源的挖掘及其旅游产品的深度开发,构建具有福州主题特色、市场竞争力强的观光旅游、休闲旅游及度假旅游等系列产品体系。
推进五个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
福州推进海峡奥体文化旅游集散中心、永泰县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福清中旅旅游集散中心、环马祖澳旅游服务中心、福州市马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等五个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工作,抓好项目进度,落实每月一报制度。
完善“两马”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研究形成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将旅游厕所工作纳入旅游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量化评定指标,对各县(市)区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建设情况和养管情况进行考核。
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加快建设全市智慧旅游云平台,在规范旅游信息数据库建设、整合全市旅游资源数据的基础上,以游客为中心,运用互联网技术与管理手段,创新旅游服务和监管机制,使市民游客能更好地体验福州智慧旅游服务。2016-2017年,建设完成福州旅游电子信息系统二期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一套环境”。
四年后全市打造100家乡村旅游目的地
根据《通知》,到2020年,全市打造100家乡村旅游目的地。因此,计划实施乡村旅游“百镇千村”建设工程。
将在高铁沿线、城市附近、知名景区周边选择一批旅游资源丰富、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交通便利的村镇,开发清新山水型、文化体验型、特色产业型、滨海休闲型和闽台合作型乡村旅游产品。保护性开发嵩口镇、螺洲镇、闽安村、琴江村、林浦村、阳岐村等历史文化名镇(村)。
充分发挥永泰嵩口镇、连江天竹村、闽侯孔元村和长乐青山村等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旅游产品深度加工、衍生开发。制定出台《民宿管理办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特色酒店等,培育鼓岭洋家乐、风情小镇等新型产品。实施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点创建工作,重点打造8-10个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点,每个示范点给予每年10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连续扶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