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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四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提高 分为六个级别

要闻 | 来源:福州晚报 2016-09-23 07:30:50 我要评论
[导读]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市政府近日印发了2015年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四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一级楼面地价6675元/平方米,较2012年每平方米上涨14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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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市政府近日印发了2015年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四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一级楼面地价6675元/平方米,较2012年每平方米上涨1455元。

分六个级别 中洲岛变为二级用地

本次修编的范围是福州市四城区(含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除寿山、日溪、宦溪),北至国家森林公园,南至乌龙江,东至南台岛最东端,西至南台岛西北端,面积约为203平方公里(不含闽江水域)。

四城区的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共分为六个级别。

其中,一级土地包括北至华林路以北150米,南至乌山—古田路,西至北大路北段—湖滨路—白马路,东至六一北路—晋安河范围内的地块;北至古田路,南至国货西路和国货东路西段,东至晋安河,西至茶亭河以及八一七中路以西50米范围内的地块;北至国货西路,南至江滨,西至八一七中路—八一七南路以西50米,东至六一中路范围内的地块;东起台江八一七南路向西至杨桥西路之间的江滨西大道至其北侧200米宽度范围内的地块;杨桥西路以南,江滨西大道以西,洪山大桥东南的闽江边地块;北至排尾路,南至江滨中大道,西至六一中路,东至连江中路范围内的地块;铜盘路以南,西二环北路以东,北大路北段以西,湖滨路以北的西湖湖滨地段;乌山路以南,八一七中路以西,斗西路以北,加洋路以东范围内的地块。

与2012年相比,土地范围有了不少调整,最明显的是中洲岛从一级用地变为二级用地。

一级住宅用地楼面地价3年涨1455元

本次公布的四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一级地面价为1335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为6675元/平方米;二级地面价为1032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为5160元/平方米。

记者注意到,我市土地价格呈现持续上涨,但是上涨幅度不及2012年。以一级住宅用地为例,2012年我市四城区土地基准地价为一级住宅用地的地面价1044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5220元/平方米;2009年的一级住宅用地的地面价为675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为3375元/平方米。

从2009年到2012年,一级住宅用地的楼面地价每平方米上涨了1845元;但是从2012年到2015年,一级住宅用地的楼面地价每平方米仅上涨了1455元。

对房价、土地拍卖价影响不大

基准地价调高后,楼市是否会上涨呢?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市区住宅开发用地的实际价格已远远高于基准地价,调整基准地价只是更真实反映土地的市场价格,对房价影响不大。那么基准地价调高后,土地拍卖招标底价会不会调高呢?业内人士表示,土地拍卖招标底价并不是仅仅参考基准地价,它还要参考周边土地的成交价。最重要的是要由市场来决定成交价,因此基准地价提高,并不意味着市场地价上涨。

公房、经适房转让补缴地价提高拆迁补偿金或增加

但基准地价调高,对市民的房产交易和征地拆迁补偿等会产生影响。市民在接受赠与房产等交易中,需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金计收以基准地价为依据。已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集资房、单位自建房等涉及个人住房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为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

此外,基准地价的调整实行优地高价,有利于征地补偿,特别是对于那些城市郊区的拆迁户来说,获得的征地拆迁补偿金将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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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汤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