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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福建省福鼎市拍卖出让一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要闻 |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 2016-10-09 16:24:17 我要评论
[导读]经福鼎市人民政府批准,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鼎国土资告字[2016]27号)

鼎国土资告字[2016]27号    2016-9-29  

经福鼎市人民政府批准,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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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0月08日 至 2016年10月19日 到 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二层)或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0月08日 至 2016年10月19日 到 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二层)或福建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0月2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10月21日15时30分 在 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二层)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受让方需按建筑面积3900元/平方米(不含税费)价格提供约3840平方米住宅作为回迁安置房,安置楼层为同栋的3-13层,安置套数32套,每套建筑面积110-120㎡,安置房应在项目第一期先行建设,并在交地后24个月内竣工验收合格由市政府统一回购。受让方未能按照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方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宁德市蕉城区城东路新雅商厦A栋二梯503

联 系 人:敖日阳、高华堂

联系电话:0593-7899893、2986788、17759298168

开户单位:福鼎市土地储备中心,福鼎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福鼎恒兴村镇银行,福鼎市信用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00101587301,9060310010010000054677

福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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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鄢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