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你在厦门买房
可能会遇到以下反常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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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三不知是闹哪样?
这房还卖不卖啦?
why?why?why?
因为厦门开始查房啦!
继深圳展开查房行动之后
厦门国土房产局昨日发布通知
将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
严查房产销售违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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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将暂停网上签约
这份名为《我市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和治理》文件指出,厦门将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并于10月20日起,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在售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将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给予曝光,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不良记录,计入其信用档案。
土房局表示,对避重就轻、掩盖问题、拒不整改、拒不自查自纠的企业,将暂停网上签约。
检查和治理的内容
这五类行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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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法预售行为
主要表现:未取得预售认可证预售商品房;以认购(包括预订、登记、选号等)或办理VIP卡等各种形式,违规收取各类定金、订金或预售款性质的“诚信金”、“意向金”;在售楼盘所有预售款是否全部进入专用监管账户,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发布房地产销售虚假广告。
2
捂盘惜售行为
主要表现:不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已经满足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不一次申请预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预售房源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全部对外公开销售;未按规定申报预售价格备案,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发布虚假销售信息、炒卖房号、恶意炒作、向购房人虚假承诺,采取虚假的认购手段营造楼盘旺销的氛围、哄抬房价,纵容工作人员、雇佣他人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3
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有关证件及销售情况
主要表现:未按规定公示预售许可证;未按规定公开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权利状态(查封、抵押、限制)等预(销)售信息;房地产信息系统上标注的商品房销售进度与售楼现场不一致。
4
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
主要表现:未按规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增加补充条款、免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未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5
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
主要表现:违规居间、代理期房转让、发布期房转让信息;对外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中介服务未实行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存在提供首付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检查治理的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在售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咨询等中介机构。
由此推测
接下来你在厦门
问到房事
他们都会像小媳妇一样
欲言又止讳莫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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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被查对象该怎么办?
10月19日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对照《厦门市商品房销售企业自查表》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接受检查指导。
各相关企业要及时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检查自查表》,经签字、盖章后,在2016年10月19日前,报送土房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