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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 福建省闽侯县拍卖出让一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要闻 | 来源:中国土地市场网 2016-11-16 09:38:13 我要评论
[导读]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侯国土资告字[2016]06号) 

侯国土资告字[2016]06号    2016-11-15 

 

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点击查看大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范围: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买,但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不能参加竞买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1月29日2016年12月13日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四楼打印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11月29日2016年12月13日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12月13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12月14日09时30分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主持人由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指定。

2、给付成交价款方式: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土地成交价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3、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向出让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4、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5、有关公开出让活动具体事宜,请与闽侯县国土资源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联系,联系电话:0591—22075081,联系人:涂振前。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二楼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涂振前

联系电话:0591-22075081

开户单位:闽侯县国土资源局,闽侯县国土资源局,闽侯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银行帐号:429958390137,35001616607059666888,100048713610010001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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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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