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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了!合同签了、定金交了,房却没了

要闻 | 来源:现代快报 2016-11-17 13:47:14 我要评论
[导读]明明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也交了购房定金,最后要过户时,房子却没了,这是怎么回事?

明明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也交了购房定金,最后要过户时,房子却没了,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一切都是中介搞的鬼。因为价格没谈拢,眼看交易不成,为了留住这笔中介费,中介人员便搞了个假合同给买家。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这名涉嫌诈骗的中介汤某某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 年 5 月,王某在无锡某房产经纪公司相中了某小区的一套房子。负责带她看房的是中介公司业务员汤某某,后期的认购、签订买卖合同等业务也由汤某某办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王某看中的这套房子是房主郭某挂牌出售的,开价 45 万元,但王某希望以 35 万元的价格把房子"拿下"。汤某某表示自己可以跟房主再"商量商量",于是,王某和汤某某签订了买方协议,并且支付了 5000 元购房意向金。

之后汤某某确实与郭某商谈了房屋出售价格,但未能谈拢。这样的话,按照公司规定,买方给付的意向金要全数退还。怎么把钱留住?汤某某动起了歪脑筋。他告诉王某,自己有把握能谈下来,并先后收取了王某 2.5 万元定金。他还拿出房屋买卖合同让王某先签,称房东现不在无锡,事后他会拿合同去找房东签字,于是王某就签字了,并拿到了汤某某出具的一张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金额为 3 万元。

几天后,汤某某称已与房东谈好价格为 35.6 万,并带来了有房东签字的合同,两人约定 6 月 1 日办理过户。看到"白纸黑字"的购房合同,王某毫不怀疑,很高兴终于以心理价位买下了房子。然而,等到 6 月 1 日,王某联系汤某某,准备去办理过户手续,却发现对方电话已停机。她赶到房产公司,一查才发现公司系统中根本没有该笔交易,而汤某某已辞职不知去向。这时,王某慌了,合同都签好了,定金也交了,难道房子会飞了吗?于是赶紧报警。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汤某某得知事情败露,选择了自首。在看守所他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他称收据、协议都是从公司拿的,而房主的签名是其冒签的。该房产公司负责人称,公司的公章一般业务员接触不到,但实际中为了方便操作,公司会将盖好公章的买方协议、买卖合同和收款收据提前准备好,业务员随时可拿到。

办案检察官也提醒大家,看房过程中,由于买卖双方从未见面,全由业务员操作,因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亲力亲为,以免被人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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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