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州蓝房网 > 资讯中心 > 要闻 > 正文

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暂停办理 12月7日起恢复正常

要闻 | 来源:福州新闻网 2016-12-03 10:09:07 我要评论
[导读]因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升级,12月5日至6日(城区管理部12月3日至6日)暂停办理单位和职工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12月7日起恢复正常。

因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升级,12月5日至6日(城区管理部12月3日至6日)暂停办理单位和职工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12月7日起恢复正常。如有疑问,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暂停办理的具体业务如下:1.马尾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职工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马尾管理部暂停营业);2.除马尾区外(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闽侯县、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职工的开户(含职工增员)、转移业务。

 

蓝房网手机客户端
[编辑:谢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