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是收获的一年
2017是充满期待的一年
地铁、房子、政策。。。
都满满让人期待
不止这些
更多人的红利马上就要到手啦
有一种捡到钱的感觉
高龄津贴免费统一发放
对象: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补贴: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其中,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长寿营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老年节期间,省政府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慰问金,每人每年1000元。
养老服务床位补贴
1、对象: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
补贴:用房属自建、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10000元;用房属租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补助5000元,分5年拨付。床位运营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给予每年每床不低于2000元补贴。
2、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贴。各级政府对已建成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补贴: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20000元的运营补贴。
3.对象:对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补贴:每个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运营补贴。
联系部门:福建省设区市民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号)
领取独生子女扶助金
1、对象: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补贴:每人每年补贴1200元。
2、对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
补贴:仍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发放,部分县(市、区)将标准提高到1800元至2400元。
联系部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
医保补助标准再提40元
2016年5月7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通知:①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②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③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提高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为贯彻落实中央“要切实解决好老同志的实际困难,让老同志安享幸福晚年”和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我市决定提高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从2015年开始由原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元。
特需经费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统一管理,专项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开支,不得平均发给个人或挪作它用,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全省离退休干部将从2017年1月起享受该文件带来的“红利”。
发放就业创业补贴
1、对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在闽自主创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补贴: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给予不超过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2、对象:对在各类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外租赁房用于创业的。
补贴:由纳税所在地财政按租赁场所租金的50%给予补助,最长2年,每年最高补贴3000元。
联系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小排量车购置税按7.5%收
日前,财政部网站发布小排量汽车购置税新政,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如果购车以150000块
按照购置税的计算公式
购置税=购车款/(1+17%)×购置税率(5%)计算
150000元的家用轿车应缴纳购置税
调整到7.5%之后我们需要缴纳9615元
而如果按照10%则需要缴纳12820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1、法定节日工作不允许调休,按3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费;
2、双休日允许调休未调休,按2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费;
3、其它时间加班,按1.5倍的比例支付加班费。
职工“大病补助”
对象: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患病职工
补贴:福建省总工会直接补助标准设四个档:
职工净自付在6000元-1万元的,给予500元定额补助;
1万-3万元的,按10%给予补助;
3万-8万元的,按15%给予补助;
8万元以上的,按20%给予补助,原则上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联系部门:福建省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职工医疗互助工作的意见》
危房改造国家补贴
1、异地搬迁和原址新建的,按每人3000元补助。
2、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6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每户补助不低于10000元。
3、对危房进行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0000元给予补助。
4、五保户无论新建或修缮,按照每户(人)15000元补助。
联系部门: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跨境电商或租金补贴
5月4日,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暨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建设》的通知,提出今后3年加大培育跨境电商企业或机构,持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及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建设。
对于入驻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电商企业,经认定后,福州市将给予办公场地租金补贴。其中,对于电子商务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的房租补贴。该补贴自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于次年对其上年度的租金兑现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职业技能坚定补贴
对象: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初次通过国家职业技术工种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补贴:个人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费额的80%确定,且每人不超过150元。
提醒:普通高等学校、中高职学校毕业学年学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个人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联系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
残疾人补贴政策
1、对象:对全市重度残疾人中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者。
补贴:每人每月实际补贴增加150元。
2、对象:福州市对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考上高中(或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均为全日制)。
补贴:分别按照20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4500元标准每年给予补助。自考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
提醒:助学扶残政策只针对考上全日制学校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函授不属于该范围,但可以申请一次性补助2000元。
3.对象:疾人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者。
补贴: 批准机构对培训机构予以补贴培训费用(含学杂费、资料费、材料费、技能鉴定费),其中:培训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凭发票据实补贴;培训费用超过1000元且不超过10000元的,超过1000元部分按70%给予补贴;培训费用超过10000元的,超过10000元部分再按50%给予补贴。其他费用由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自理。
联系部门: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福州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福州市扶残助学实施办法(试行)》等
今年福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正式实施,凡是符合该项目实施方案救助条件要求的0岁至12岁残疾儿童,均可申请康复补助。
0岁至6岁残疾儿童救助条件为:有福州户籍,在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孤独症、智力残疾经省妇幼保健院、省立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福州儿童医院等6家医院有资质专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听力、肢体(含脑瘫)、视力残疾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有资质专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
7岁至12岁残疾儿童救助条件:有福州户籍,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残疾儿童,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根据规定,福州市五区七县0岁至6岁残疾儿童每月补助1500元,每年度按10个月计算,一年共15000元。7岁至12岁残疾儿童每月补助800元,每年度按10个月计算,一年共8000元。
银行卡滞纳金取消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确定透支利率上限为现行透支利率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下浮30%。
取消了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
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
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毕业生就业补贴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将对2016届毕业生确定享受补贴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拨付各高校,各高校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到毕业生本人,时间预计在5月底。一次性发放每人2000元。
高温补贴费
对象: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月-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
补贴: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提醒:发放防暑的物品属于福利或劳保用品,发放没有硬性规定,但不影响高温津贴200元的发放。也就是说,因为发了东西,就不发、少发高温津贴,不符合规定。
联系部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39号)
失独家庭补贴
对象:女方年满49周岁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经县级(含)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三级(含)以上手术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的失独家庭。
补贴:1、对特殊家庭实施人工辅助生育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
2、采取试管婴儿辅助生育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2万元的补助。对全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对象,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800元补助。
3、对独生子女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人员重大伤害或重大疾病的,家庭陷入困境的,视情况安排每户2000元至5000元救助,并组织市生育关怀成员单位专人包户定期上门服务和访问。
联系部门: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州市《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
公办校寄宿生补贴
对象: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
补助:营养改善补助翻倍,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
1、低保家庭寄宿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
2、初中每生每年从1250元提高到2250元。
3、同时,补助范围扩大到公办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低保家庭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
联系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困难群众政府补贴
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对象:凡具有我省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
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内容: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72小时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
联系部门: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福建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幼儿园贫困生补贴
对象:省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园(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园)中,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及城市低保家庭已入园并在园(含民办园,下同)的幼儿
补贴: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按学期发放,即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
联系部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园保教费补助的通知》
这么多的福利和补贴,不知道就亏大了!
赶紧告知身边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吧!
各种补贴赶快申请起来吧!
注:以上信息均来源于网络综合,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