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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64个路口夜间车辆右转不用看信号灯“脸色”

要闻 | 来源:福州晚报 2017-05-24 08:01:56 我要评论
[导读]为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近期,福州交警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并结合道路通行实际情况,在福州城区64个信号灯路口,推行右转信号灯调控灭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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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桥工业路口右转信号灯实行调控灭灯
(原标题:福州夜间64个路口车辆可自由右转 次日早晨7时恢复)
  5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文 记者 陈暖/摄)为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近期,福州交警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并结合道路通行实际情况,在福州城区64个信号灯路口,推行右转信号灯调控灭灯。截至昨日,64个路口右转信号灯调控已经全部调整完毕。

在此次实施右转信号灯调控灭灯的64个路口中,鼓楼区有28个,台江区有14个,仓山区有15个,晋安区有7个。

据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实施调控灭灯的路口,在7时至19时的时间段,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较大,且与右转车辆交织冲突明显,启用右转信号灯红、黄、绿信号控制,能够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安全。19时至次日7时的夜间时段,行人和非机动车流量较小,且与右转车辆交织冲突较为轻微,右转信号灯实行调控灭灯,可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此外,部分路口会根据通行的具体情况,略微调整启用和灭灯的时段。

据了解,在右转箭头信号灯灭灯期间,机动车信号灯排列方式变为“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全屏灯)”,或者单独设置机动车信号灯(全屏灯)的排列方式。此时,右转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信号灯的控制而通行。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当右转机动车遇前方右转机动车因不熟悉通行规则依然等绿灯通行时,切勿违规鸣喇叭,应该通过远近光灯切换闪烁的方式,提示前方车辆。

另外,右转车辆虽然不受信号灯控制而通行,但必须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当遇到行人和非机动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该停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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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