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7年度第一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融土拍告字[2017]01号
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
三、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
本次拍卖会定于2017年6月9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在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四、拍卖起价:
以上四宗均设有底价(即保留价)。地块的总价款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上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自行缴交。
五、竞买人索取拍卖材料方式及参加竞买申请方式:
(一)索取拍卖材料方式: 竞买人可在2016年5月22日至2015年6月8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迳向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材料。
(二)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参加拍卖的竞买人申请竞买登记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8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8日17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6月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2017拍-01号、03号地块分两期,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总价款的50%,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半年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
2017拍-02号、04号地块分两期,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总价款的50%,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竞得人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竞买未得者将在十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七、交地时间:
2017拍-01号地块成交之日起半年内按现状交地;2017拍-02号、03号、04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八、其他要求:
(1)宗地2017拍-01号、03号地块的竞得人,应自在开工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本合同项下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第一次公开对外销售面积不少于可销售面积的50%;竞得2017拍-04号地块的竞得人,应自在开工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本合同项下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2)宗地2017拍-01号、03号、04号地块采取“限地价,竞配建”模式,当土地溢价率超过拍卖起价的80%,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提供住宅建筑面积,凡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无偿提供住宅建筑面积125平方米(户型面积比例为1套12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拍卖文件。
九、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内容详见拍卖文件,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十一、保证金缴纳银行:
1、户名:福清市财政局 账号:3501006301012430100000000001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
2、户名:待结算地方财政非税收入 帐号: 9095610018535022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清分行
3、户名:地方财政非税业务资金暂挂户 账号: 10135061810731331000100002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清支行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