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7年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之一的中建海峡(闽清)绿色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综合楼项目于6月6日顺利封顶。该项目位于福州市闽清县云龙乡后垅村,建筑面积6346平方米,共6层,建筑高度22.9米,包含办公、展览、会议及宿舍等多功能。
(综合楼效果图)
项目采用预制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装配率92%,同时被列为国家“十三五”重点专题课题示范工程和住建部“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项目”。在技术创新上有BIM建模技术、全过程可追踪五维信息技术、装饰与彩色混凝土技术、清水复合保温外挂板等八大亮点。该项目的顺利封顶也将对福州市今年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起到有力的助推作用。
(BIM结构三维模型)
(清水复合外挂板安装)
福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出台多项鼓励措施
从2019年起,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将采用装配式建造。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对此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预制柱支撑)
意见支持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2018年起,凡适合工厂预制的新开工的保障房、学校、医院、办公综合楼、监狱、停车楼等新建项目的楼梯、楼板、内墙板、空调板、阳台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小跨径桥梁梁片、城市地铁管片、管廊、管沟、检查井、河道坡岸砌块、栏杆、路缘石,以及工地临时地面和临时围墙等,应当使用部品部件。
意见还指出,对自主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但不超过该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的3%(含本数)。
(叠合板安装)
对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对项目的开发贷款、消费贷款优先配置信贷资源、降低贷款利率、简化审批手续,加大支持力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可采用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住房公积金优先放贷、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鼓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