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州蓝房网 > 资讯中心 > 要闻 > 正文

榕城乡居民医保年费将统一缴费标准 明年均为180元

要闻 | 来源:福州晚报 2017-07-09 09:57:14 我要评论
[导读]记者昨日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实行统一缴费标准,即由以往的每人每年180元、150元,统一调整为所有城乡居民(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80元。

点击查看大图

记者昨日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实行统一缴费标准,即由以往的每人每年180元、150元,统一调整为所有城乡居民(不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80元。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和计生家庭,继续按照原规定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蓝房网手机客户端
[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