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究竟有没有双合同?又一大V爆料:
说到这儿,可能还有很多人一脸懵逼:什么是双合同?
用人话说就是:在政府“限价”“限签”双重压力下,开发商为了继续卖房,使用的一种违规行为。
打个比方:比如某个楼盘,2016年10月销售的一期,当时每平米均价2万元。现在到了2017年7月,开发商宣布仍然2万元销售第二期。看起来,房价没有涨。但是,开发商说了,第二期房子带装修,你需要在购房时单独支付装修费,每平米是7000元。但事实上,装修成本只有每平米2500元,这多出来的每平米4500元,就是隐含的房价上涨。
双合同“应运而生”,签一份“购房合同”,均价为2万/平米,再签一份“装修合同”,为7000/平米。
而购房合同就用于网签备案。这样一来,它就在没有超过相关部门规定的价格了,也就能顺利备案了。
为何引起这么多福州人关注?缘起:7月21日楼市传出重磅消息!上海出台了被称为“一价清”的调控措施。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公布了《关于加强商品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文件,其中祭出了“一价清”调控的雷霆手段,要求新房销售不允许收任何额外费用,严重违规者将法办!
要点如下:
1、开发商卖房子、车位等附属设施的时候,应该严格按照备案价销售,不得收取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2、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3、房价、车位价格都需要向政府备案,定价不合理的,政府部门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申报备案”。如果备案后需要调价,也需要政府部门同意。商品房、车位等附属设施的销售都采取“价格承诺制”,要在销售现场明码标价(包括价格,以及价格有效期)、公示价格承诺书。
4、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暂停网签资格,情节严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本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这是啥意思?其实很简单,进一步堵塞漏洞,加强调控。不仅不给开发商留后路,也不给政府自己留后路。
对于开发商的这种玩法,很多地方的主管部门心知肚明。但他们乐观其成,因为这样可以不影响开发商的销售积极性,购房者也可以及时买到新房,给地方政府带来税收。
但问题是,房价并没有真正被控制住。
敢不敢出台“一价清”,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是不是真心调控房价的试金石。因为“一价清”不仅断了开发商的后路,也断了地方政府在调控中“暗中放水”的后路。
希望更多的城市在商品房销售中,出台“一价清”政策,并不仅仅包含车位,还要把装修费管控起来。
愿每个城市的房价,都能被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