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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01日 福州市马尾区拍卖出让两幅商服住宅用地

要闻 | 来源:福州日报 2017-08-15 11:46:44 我要评论
[导读]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拍卖出让马尾区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关于2017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榕马土让[2017]04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拍卖出让马尾区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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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

公开拍卖出让(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竞无偿提供住宅建筑面积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溢价率上限设定不超过50%,含50%),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提供住宅建筑面积,凡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无偿提供住宅建筑面积450平方米,竞无偿提供的住宅房源须是相对集中,且提供住宅建筑面积必须是450平方米的整数倍)。

马宗地2017-05号地块、马宗地2017-06号地块无偿提供住宅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户型面积比例为7套55平方米和1套6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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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取材料方式

竞买人可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31日工作日期间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领取本次出让文件。

五、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8月31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及相关证明文件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五楼505,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六、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定于2017年9月1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六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

七、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马宗地2017-05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365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

马宗地2017-06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3390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

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1000124126700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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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存款证明。

(二)其他条件:

马宗地2017-05号、马宗地2017-06号:(1)地块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若超过竞买地块设定的最高限制价格竞得该地块,由竞得人根据成交情况与马尾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于中标之日起7日内签订无偿提供竞配建住宅房源的协议并在后续办理产权移交手续。(2)地块新建建筑按福州市政府2017年5月23日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规定的标准实施。

马宗地2017-05号:

该地块结合建筑配置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并对外开放。

马宗地2017-06号:

(1)该地块住宅建筑层数为四层及以上,且不得为独立式独户住宅。

(2)在地块东北角需保留不少于649.92平方米空地作为公共开放空间使用(位置详规划设计条件补充说明函附图),公共开放空间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以及任何建筑建设。

(3)在地块内需结合交通停车规划设计不少于17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并对外开放使用。

(4)该地块社区服务站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执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社区服务站若结合建筑设置,需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者二层位置。

(5)该地块社区服务站、公共厕所、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沿城市道路设置并对外开放。

(6)该地块由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按5930元/平方米回购用地面积不低于12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6800平方米的公租房(由竞得人与马尾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签订公租房回购协议),区政府限价回购的公租房和竞无偿提供的住宅房源须相对集中。

(三)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

马宗地2017-05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

马宗地2017-06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罗星街道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0个月内建成。

(四)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出让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五)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六)本次公开出让委托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688330

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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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