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专家审评结果,国家林业局拟批准河北省承德市、广州佛山市等19个城市为国家森林城市。19个城市中,福建省福州和泉州两市也入围其中。
据了解,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将拟批准的2017年国家森林城市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
蓝房君查阅相关报道,2015年11月,福州市被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授予“省级森林城市”荣誉称号。自2014年7月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批复同意福州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以来,福州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级森林城市指标要求,初步显现“绿城、花城、水城”的生态宜居城市风貌,我市开展创森工作以来,全市共完成造林绿化25.9万亩,建成区公园、道路、小区、单位、附属绿地绿化面积6420亩,新增森林面积2775亩。建成市区森林覆盖率25.2%,绿地率39.5%,绿化覆盖率42.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9平方米,市民出门平均500米即可到达休闲绿地。
2017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
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通化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福州市和泉州市,江西省上饶市、景德镇市和赣州市,山东省日照市和莱芜市,湖南省张家界市,广东省佛山市和江门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四川省攀枝花市、巴中市和宜宾市,云南省临沧市,陕西省安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