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关于办公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调整的通知》,将对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6米的办公建筑,其计容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
▲ 官网截图
以下是通知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对接《省技术规定》新要求,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办公建筑层高容积率计算规定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公建筑层高与容积率计算规定:
办公建筑的主体建筑标准层层高应在3.4~4.5米,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4.5米且小于6米时,计容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
层高大于等于6米且小于8米时,计容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层高大于等于8米时,按3倍计容。底层门厅、大堂、中庭、采光厅、单层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会议室及配套活动场所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二、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可沿用“榕规办〔2015〕50号”文关于办公建筑层高的规定执行,但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
1、2015年10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取得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成交确认书的建设项目。
2、2015年10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已按“榕规办〔2015〕50号”通过规划总平面审批的建设项目。
三、除本通知第二条所列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均按本通知第一条要求执行。
▲ 近年福州办公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调整一览
事实上,这并非福州市首次调整办公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在2015年10月21日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的榕规办〔2015〕50号文件中就提到,将办公建筑标准层高上限从4.5米增加至5米,同时取消此前的1.5倍容积率计算标准。【了解更多>>>】
这一变化也导致福州市场上5米层高SOHO产品逐渐升温,尤其是当下住宅产品限购限售的情况下,越来越多投资者将目标瞄准了5米层高的SOHO、LOFT等办公建筑产品。
关于上述通知的发布,业内的解读普遍是反映当前福州市场对SOHO等投资产品的一种限制措施,在国内重点监控的一二线城市相继出台抑制商住市场过热的调控政策背景下,福州商业办公市场的此次调整并不意外。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的发布也是继10.1“闽八条”新政出台后,国庆期间福州楼市传来的又一重磅消息。一方面表明政府坚决遏制部分地方房价不合理上涨、过快上涨,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的坚定决心。
另一方面,政府连续出台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5米层高办公建筑重新以1.5倍计容等楼市新招,有业界人士预计福州楼市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处于动荡调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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