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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新规!违建不仅要拆还要罚款!明年2月起执行

要闻 | 来源:福州晚报 2017-12-28 20:36:41 我要评论
[导读]近日,福建省发布新规,对违建“由违法建设处置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同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新规将于明年2月1日开始执行。

前天,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温泉中队拆除了金龙新村内一处屋顶违建,面积约31平方米。

据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温泉中队李泓儒介绍,11月初,当事人周某在8楼屋顶搭建房屋,“是钢架结构,一大一小两间,约31平方米”。执法人员多次上门,终于在前天将这处违建拆了。

“新规明年2月起执行,对于楼顶违法搭盖这类常见性违建,不仅要拆,还要对当事人罚款。”李泓儒说,新规还明确对举报人实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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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上月24日,我省通过《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其中第十四条明确,对违建“由违法建设处置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同时明确“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予以保密”。新的《规定》更详细,更有操作性,明年2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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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