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通知》提出,各地住建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住建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