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福州市将公开出让城区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为住宅用地,涉及大量旧改项目。这也是我市今年第二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土拍出让总面积为153.6亩,起拍总价达19.12亿。
四幅地块中,除三江口清富地块外(起拍楼面价约1.3万/㎡),其余三幅均需配建80%-90%安置型商品房。【详细出让公告点击了解>>>】
宗地
2018-09号
仓山清富棚改项目DE地块
宗地
2018-10号
晋安汤斜新苑地块
宗地
2018-11号
仓山樟岚村片区出让地块三
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南侧、福泉高速公路北侧的樟岚村片区出让地块三,面积34628平方米(约51.94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停车场)用地。
其中幼儿园用地面积4833平方米,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以上、3866平方米以下;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893平方米,设置不少于50个社会停车位;起始价4.98亿元。
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353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
2018-12号
鼓楼古乐路沿线旧改地块六
鼓楼区海潮路南侧的古乐路沿线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六,面积4104平方米(约6.1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平方米且不超过2600平方米,起始价2.72亿元。
宗地2018-09、10、11号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5700元/平方米回购。宗地2018-12号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按照9975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18-10、11、12号项目户型应根据对接安置房源户型确定,可销售部分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梯位摇号确定。
4幅地块均以拍卖方式出让,若报名截止时宗地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人,则取消该宗地出让。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方式。拍卖定于5月7日10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竞得人应自开工后1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安置型商品房部分按有关对接销售规定办理),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市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