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流域生态补偿、河长制、生态司法保护、绿色金融等一批改革举措形成一批改革经验、取得积极成效,获得国家有关方面肯定。
近日,省发改委(省生态办)还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第二批改革成果复制推广实施方案》,在2017年首批11项改革成果在全省推广基础上,继续将7项试验区改革成果在全省推广。
“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优。”省生态办负责人介绍,2017年,福建省森林覆盖率为65.95%,连续39年居全国首位。全省12条主要河流优良水质比例达95.8%,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水质面积占比88.9%。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