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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专项治理民办校教师有偿补课

57名民办中小学校负责人承诺抵制有偿补课

要闻 | 来源:福州新闻网 2018-06-16 09:17:39 我要评论
[导读]昨日上午,福州市民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华伦中学晋安校区召开。

昨日上午,福州市民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华伦中学晋安校区召开。全市57名民办中小学校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抵制有偿补课。

会议对民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提出:严禁中小学教师在校内外等任何地点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有偿兼职兼课;严禁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或者动员学生参加校外机构补习或提供生源并从中获取利益;严禁民办学校招生入学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挂钩;严禁民办学校开展“非零起点”教学。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教育局今年共接到18件民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的投诉,其中有9件实名举报。市教育局要求相关学校认真对待,参照公办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至教育主管部门。

会上,华伦中学校长林捷冬和闽侯淘江中学教师温玉林宣读了抵制有偿补课的倡议书。林捷冬透露,去年以来,该校发现个别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已被学校辞退。他认为,有偿补课导致老师不能全心全意关注校内孩子,不利于学校健康办学。

据悉,我市将实施教师信用激励与惩戒制度,将教师是否参与课外有偿补课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挂钩,对经查实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市教育局表示,民办学校教师或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如被发现有偿补课,由所在学校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学校在与教师签订合同时,应将有偿补课等教师禁止性行为写入合同,违反合同规定即可解聘。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正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为下一阶段即将开展的专项集中整治提供底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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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