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实行小学升初中招生改革,在部分试点学校实行多校划片
▲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对口小学为晋安区教师进修校第二附属小学及鹤林小学
▲民办初中招生摇号比例增加到55%。
▲从2022年开始,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指标全部向无选择生源的学校倾斜
▲6月16日至30日,五城区所有适龄儿童(需照顾的军人子女除外)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预报名。
5月24日,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对福州市2019年小学招生办法、计划,福州市五城区2019年初中招生办法、对口方案和初招日程安排等多方面的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
今年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1.根据实际情况,对片内生界定增加: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的,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2.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政策明确:市人才公寓集体户人才随迁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3.按照实际情况,原地安置未回迁及货币补偿安置未购房的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进一步明确随迁子女招生有关问题:
1.重申: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市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榕教初〔2015〕20号),2020年起实行小学升初中招生改革,在部分试点学校实行多校划片。试点学校如下:福州一中-福州十八中片区;福州延安中学-福州杨桥中学片区;福州十九中-福州十一中片区;福州八中-福州十五中片区。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2.为提高服务水平,对初招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增加网络填报志愿及审核时间等。
3.对口初中不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外籍学生由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4.因福州三中创办晋安校区,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对口小学为晋安区进修校二附小及鹤林小学,符合这两所小学片内生条件的五城区其他小学毕业班学生,允许回福州三中晋安校区升学。
5.支持福州外国语学校特色办学,调整小语种招生计划,日语、西班牙语各50人,法语、德语各25人,另增加俄语25人(2018年计划为:日语50人,法语50人,德语30人,西班牙语25人)。
6.按照省委、市委教育“补短板”要求,增加民办初中招生摇号比例。
7.按照各区上报的学校布局规划及撤并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学校对口方案:
五城区2019年初中招生对口方案
中 学 |
对 口 小 学 |
一中 |
福州实验小学、井大小学 |
屏东中学 |
鼓楼实小、钱塘小学 |
十八中 |
湖滨小学、西峰小学、达明小学 |
铜盘中学 |
铜盘小学、梅峰小学、屏西小学 |
延安中学 |
二附小、鼓二小、延安中学小学部 |
十一中 |
一附小、华侨小学、花园小学 |
二十二中 |
洪山小学、钱塘文博小学 |
教育学院附中 |
乌山小学、小柳小学、融侨小学、教场小学 |
杨桥中学 |
林则徐小学、茶园山小学 |
十九中 |
鼓一小、中山小学、温泉小学 |
屏东中学屏北分校 |
湖前小学、屏山小学、钱塘小学屏北分校 |
闽江学院附中 |
鼓五小、斗南小学、群众路小学 |
十四中 |
台四小、台一小、台实小 |
十五中 |
台五小、双虹小学、龙津小学 |
八中 |
台三小、国货路小学 |
三十六中 |
交通路小学、凤乐小学 |
三十八中 |
亚峰中心小学 |
二十五中(见备注1) |
光明小学、台二小、瀛滨小学、中选小学 |
华侨中学(见备注2) |
台六小、宁化小学、台江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一小学 |
八中鳌峰初级中学 |
台三小鳌峰分校 |
三十二中 |
晋一小、侨园小学、洋下小学、晋东小学 |
则徐中学 |
晋四小、晋五小、日出东方小学 |
十中 |
晋安进修校附小、岳峰中心小学、鼓山中心小学 |
三中晋安校区 |
晋安区进修校二附小、鹤林小学 |
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
鼓山苑小学、鼓山新区小学 |
二十中 |
前屿小学、红光小学、潭园小学、晋七小 |
北峰中学 |
红寮中心小学、岭头小学、日溪中心小学、井后小学 |
宦溪中学 |
宦溪中心小学、捷坂小学、桂湖小学 |
鼓山中学 |
鼓岭小学、远洋小学、埠兴小学、樟林小学、下院小学 |
七中 |
新店中心小学、古城小学、赤桥小学、琴亭小学、主题公园小学、金城小学 |
秀山中学 |
象峰中心小学、枫丹白鹭小学、鹅峰小学、战坂小学、晋安实小、晋安二实小 |
教育学院二附中(见备注3) |
晋三小、晋六小、西园中心小学 |
十八中象园分校 |
象园小学 |
金山中学 |
金山小学 |
四中桔园洲中学(见备注4) |
三附小、仓五小、仓六小 |
金山八期中学(暂名,见备注5) |
四附小、仓八小、仓山教师进修校附二小(过渡) |
金山七期中学(暂名) |
仓山教师进修校附一小、霞镜小学 |
四十中金山分校 |
仓七小、仓山教师进修校附三小 |
外国语学校(见备注6) |
仓山小学、施程小学 |
十六中(见备注6) |
麦顶小学、师大附小 |
三十九中 |
南台实验小学、红霞中心小学 |
四十中 |
仓实小、东升小学、高湖小学、江边小学 |
十二中 |
仓一小、仓二小、朝阳小学 |
二十九中 |
洪塘中心小学、金山实小、麦浦小学 |
六中 |
郭宅中心小学(郭宅村、郭宅居委会不含牛道及观音亭、叶下村、葫芦阵村、福和御园、祥泰雅苑)、后坂小学、麦小金源浦下分校 |
盖山中学 |
郭宅中心小学(郭宅牛道、郭宅观音亭、白湖村含白湖亭新村及迎宾苑小区、其他学生)、北园小学、跃进小学、首山小学、齐安小学 |
红山中学 |
潘墩中心小学、林浦小学、黄山小学、胪厦小学 |
城门中学 |
城门中心小学、敖峰小学、胪雷小学、龙江小学、浚边小学、蒋宅小学 |
永南中学 |
岚湖小学、谢坑小学、城门后坂小学、别头小学、湖际小学、梁厝小学、下洋小学 |
二十一中 |
义序中心小学、半田小学、尚保小学 |
盘屿中学 |
阳岐小学、盘屿小学、吴山小学 |
三十中(见备注7) |
冯宅中心小学、台屿小学、东方小学、福湾小学(过渡) |
螺洲中学 |
螺洲中心小学、乾元小学 |
江南水都中学 |
江南水都小学、仓四小 |
师大二附中、二十四中(见备注8) |
和平中心小学(和平中心小学片户籍学生)、罗星中心小学两所小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马尾实验小学、师大二附小 |
江滨中学 |
和平中心小学(非和平中心小学片户籍学生)、魁岐小学、儒江小学 |
快安学校(原四十一中) |
快安学校小学部(原快安小学) |
亭江中学 |
亭江中心小学、东街小学、象洋小学、亭江第二中心小学 |
闽安中学 |
罗星中心小学(暂住在君竹新村、家欣小区、红山村的非马尾区户籍学生)、闽安小学 |
琅岐中学 |
琅岐实验小学、琅岐第二中心小学 |
龙山中学 |
吴庄小学、凤窝小学 |
海云中学 |
海屿小学、云龙小学 |
金砂中学 |
金砂中心小学 |
备注:
1.光明小学毕业生中户口或居(暂)住地在红星、瀛东社区以外的,可根据家长实际需求申请安排三十八中。2020年起光明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福州第二十五中学,不再接收部分学生申请安排三十八中。
2.华侨中学对口招生中不含台六小和台江区教师进修校附一小的留城生和随迁子女,台六小和台江区教师进修校附一小的留城生和随迁子女安排在十四中。
3.晋东小学分流至福州教育学院二附中对口小学过渡的学生,仍对口三十二中。
4.2019年四中桔园洲中学招生方案为过渡方案。
5.2019年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二小学对口中学(冯宅中学)未建成,毕业生安排在金山八期中学(暂名)过渡。
6.十六中面向仓山小学和施程小学招收50-150名符合对口升学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具体名额待民办初中招生后视十六中生源情况另行公布),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后摇号确定录取名单。
7.2019年福湾小学的毕业生安排在福州第三十中过渡。
8.师大二附中、二十四中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和平中心小学、罗星中心小学两所小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马尾实验小学、师大二附小的毕业班学生。
增加市属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不再单独出台全市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县(市)区属特殊教育招生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需要特别关注的福州市2020年起实施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哪些?
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市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意见》(榕教初〔2015〕20号),2020年起实行小学升初中招生改革,在部分试点学校实行多校划片。
试点学校如下:
福州一中-福州十八中片区;
福州延安中学-福州杨桥中学片区;
福州十九中-福州十一中片区;
福州八中-福州十五中片区。
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2.2020年起,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需具备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暂住登记凭证不再适用。
3.2020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4.从2022年(2019年初一入学)开始,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指标全部向无选择生源的学校倾斜。
今年小学招生对象是哪些?
各县(市)区招生对象为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政策要求非辖区内户籍的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适龄儿童。
五城区片内生如何界定?
五城区小学片内生有以下三种情况: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时,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的,视同个人拥有产权。
(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公办小学应保证片内生入学。片内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裁决。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城区小学招生预报名如何操作?
目前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正在升级中,将在6月16日正式上线。
五城区适龄儿童家长6月16日-6月30日可通过关注“福州五区小学招生”微信公众号、下载“e福州”APP或登录福州教育网>>应用系统>>福州市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链接,进行小学招生预报名。
市教育局将于6月份在福州教育网和各大媒体发布五城区小学招生预报名指南,帮助适龄儿童家长熟悉、使用预报名系统。
五城区小学招生细节问题解释
五城区初招报名对象有哪些?
福州五城区小学的毕业班学生、要求回五城区录取的具有福州五城区户籍的五城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在五城区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进城购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
哪几类人可以回原籍升学?
政策照顾对象如何升学?
(1)五城区台商子女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也可以申请升入本区内有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市区开设台生班的初中学校如下:
鼓楼区: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延安中学;
台江区:福州华侨中学;
仓山区:福州十六中、福州金山中学;
晋安区: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马尾区:福建师大第二附属中学。
(2)进城购房且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农民和农民工,其子女如在五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班就读,视同本地生按毕业小学升入对口初中;如在五城区以外学校或民办小学就读,可由购房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安排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升学。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不限制具体购买区域,但限制为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及二手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印发后(2016年2月17日及以后);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为入学凭证,未办证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3)因住宅被征收需跨区升学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学籍所在区和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后,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4)在我市投资的外商以及港、澳商子女要求在我市五城区初中升学的应予以妥善安排。
(5)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升学。
新来福州市区的随迁子女可以在居住地参加初招报名吗?
各区自行确定新来福州市区的随迁子女是否具备在居住地参加初招报名的资格,未将新来的随迁子女纳入初招报名范围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引导该类学生在原籍升初中后再申请转学。
2019年五城区民办初中招生问答
1.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民办初中实行电脑摇号的意义有哪些?
答:有利于遏制民办学校变相“掐尖”选生源现象,平衡公民办初中生源;有利于加快提高初中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如何保证民办学校摇号的公开、公平、公正?
答:面向五城区及高新区、长乐区的民办初中已向市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保证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市教育局将召集民办学校统一采取现场公开透明的摇号方式进行摇号。
3.2019年五城区民办初中招生有哪些变化?
答:增加民办初中招生摇号比例。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采取摇号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招生,且不能录取第二志愿学生。允许民办学校先对第一志愿学生进行初选,确定不少于第一志愿人数85%的摇号对象;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55%招生名额先由摇号产生,其余45%由民办学校依规自主招生。愿意接收本校毕业班所有第一志愿学生直接升学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允许在招生计划中扣除直接升学人数后,按剩余计划数的55%比例计算派位名额。
4.哪些人可以填报民办校志愿?未提前与民办初中联系的是否可以填报民办初中志愿?
答:五城区毕业班学生、外地回来升学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及高新区、长乐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均可填报五城区民办校志愿。未提前与民办初中联系的也可以填报民办初中志愿。但是摇号前由民办学校先对第一志愿学生进行初选,确定不少于第一志愿人数85%的摇号对象,因此填报志愿的学生是否有摇号资格存在不确定性。
5.在民办初中报名了是否就相当于已经填报了民办初中的志愿?
答:五城区毕业班学生及外地回来升学的毕业生,必须登录福州市初招系统填报民办初中志愿,仅在民办初中报名的,并不等于填报了民办初中志愿。
6.报了民办学校志愿,如果没有被录取,可否回对口的公立初中升学?
答:可以。
7.每个小学毕业生能填报几个志愿?第二志愿录取的可能性有多大?
答:每个小学毕业生能填报二个志愿。第二志愿录取的可能性要看其填报的该志愿学校在第一志愿上的录取情况。如果第一志愿超出计划数,则采取摇号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招生,且不能录取第二志愿学生。如果该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在第一志愿全部录取完后,可继续在第二志愿上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没有全部录取,则不能在第二志愿上录取。
8.问:第一志愿超过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如何确定录取对象?
答:由民办学校在所有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中自主选择不少于第一志愿人数85%的摇号对象进行摇号,从中产生招生计划55%的录取名单,再从剩余的第一志愿学生中自主确定招生计划剩余45%的录取名单。比如说:某校招生计划500人,第一志愿学生1000人,则由该学校自主确定不少于850人的摇号对象,并从850人中摇号产生275名录取名单,之后再从剩余的第一志愿学生中自主确定225名录取名单。
9.问:民办学校先前答应录取的学生是否一定录取?
答: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必须在初招系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民办学校答应录取的,如果没有通过上述途径填报志愿,就无法录取。
10.问:填报了民办初中志愿,又被体艺特长生或者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录取的,能否录取民办学校?
答:五城区初招录取分批次进行,招生先后顺序依次为:五城区初招录取分批次进行,招生先后顺序依次为:体艺特长生招生,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福州市艺术学校招生,对口中学第一轮招生,民办中学招生,对口中学第二轮招生。已被体艺特长生、外国语学校外语班、福州市艺术学校录取的,不能参加民办学校录取。要求退档的学生应向录取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办理手续,此类学生只能由学籍所在区教育局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录取公办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