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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零星旧改政策公布!部分奖励取消!附最新征收地图

要闻 | 来源:蓝房网整理 2019-09-25 11:31:40 我要评论
[导读]8月14日,市房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福州市城区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导则(试行)》。

今年以来,福州市大力推进城区地块旧屋区精准改造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全市鉴定为D级危房的房屋进行征迁改造,从而保障危房群众的人身安全。

 

8月14日,市房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福州市城区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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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此前补偿法案,本次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主要规定在于——

 

◆ 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异地现房(存量安置房)安置,不实行货币补偿。

 

◆ 按确权补偿面积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提供临时周转用房,不给予提前搬迁奖励和租房补贴

 

◆ 租户或产权人自愿减少安置面积的,减少的安置面积可按安置房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

 

◆ 非住宅房屋及2004年10月26日后建造的无产权房屋按现行征迁规定实行货币补偿。

 

◆ 其他补偿政策按照我市现行政策执行。

 

具体公告原文如下

↓ ↓ ↓

 

福州市城区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导则(试行)

 

一、为顺利实施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房屋搬迁与补偿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二、零星地块精准旧改主要针对不在连片旧屋区改造范围或老旧小区整治提升范围,房屋属普通平房、C级、D级危房,或者存在严重影响景观房屋的零星地块实行精准改造。

 

三、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异地现房(存量安置房)安置,不实行货币补偿,并按确权补偿面积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提供临时周转用房,不给予提前搬迁奖励和租房补贴

 

若租户或产权人自愿减少安置面积的,减少的安置面积可按安置房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非住宅房屋及2004年10月26日后建造的无产权房屋按现行征迁规定实行货币补偿

 

四、四城区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由市土发中心作为项目业主,并负责按我市现行规定购买安置房和支付相关费用,马尾区项目业主由马尾区政府确定。

 

五、属地区政府或授权区房管部门根据零星旧改计划,发布模拟搬迁告知或协商搬迁告知,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或属地镇街具体实施。

 

零星地块涉及C级、D级危房的,由属地区政府发布紧急抢险搬迁公告,区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搬迁补偿方案,产权人或住户拒绝协商搬迁,属地政府可发布强制搬迁公告,先行将住户搬迁至存量安置房,以确保人民群众居住安全

 

六、属地房管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对需要搬迁的房屋和区级安置房分别进行市场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初步实施意见报市房管局。所需的评估费用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市房管局统一支付。安置房价格按现行征迁安置价格(2017年底委托评估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的价格)执行

 

七、市房管局会同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对零星旧改项目房屋补偿价格进行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对接的存量安置房依据房源管理规定向市房管局报备,使用情况及时录入房源管理系统。

 

八、根据属地政府提供的零星旧改征迁户花名册,零星旧改所需的安置房由业主单位市土发中心与建设单位(或安置房持有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将征迁户花名册及购房合同报送市房管局,合同签订后即由建设单位负责先行将安置房交付市土发中心,征收实施单位凭搬迁补偿协议、结算单等向市土发中心直接办理交房手续,所需的购房费用按实结算。

 

九、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涉及房屋属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产权补偿款标准按所在片区住宅区位补偿指导价的20%执行。房屋承租人或使用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由产权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不得放弃产权给承租人或使用人进行安置。房屋承租人隐瞒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事实骗取补偿安置的,按《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办法》清退租住的安置房。

 

十、安置房依据市政府补偿价格批准文件和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等材料办理产权登记。

 

十一、本导则适用于城区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今年拟零星旧房地块改造提升98项

12个项目已完成

 

 

 

今年6月6日,市房管局召开城区零星地块精准旧改推进会,提出市征收办要抓紧草拟《零星地块精准旧改工作操作导则》,全力筹集安置房源,加快开展安置房评估工作,做好零星地块精准旧改保障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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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福州市今年将完成零星旧房地块改造提升98项其中12个项目已完成,40个项目已取得实际进展,其余46个项目正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尽早进场实施。

 

在过去的征迁项目中如有遗留个别栋房屋未列入红线,经过鉴定确属于危房或严重影响景观的,也会通过摸底陆续列入零星旧屋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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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列入零星旧房改造的福马新村东区(摄于2017年)

 

另外,目前福州市城区连片旧屋区改造工作正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定的“三年计划”有序实施今后旧屋区改造计划将继续综合考虑规划、资金、安置等多方面因素由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后统筹合理安排。

 

附:部分已列入零星旧屋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

 

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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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滨巷5、15号

龙庭巷8、12、14号

祖庙后弄1号、6号

五一新村20、24座

居民里50、64号

 

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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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厂宿舍5号楼

福马新村东

(福马新村东区14、15、16、18栋)

福马新村西

(福马新村西区21、23、24栋)

晋安分局宿舍

南洋宿舍地块零星旧屋区

 

仓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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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街周边零星旧改项目

【施埔新村2座、3座、4座、5座(一号楼、二号楼)、6座(一号楼、二号楼)、施埔新村85号弄11号、16号、施埔新村8座、9座】

螺洲片区零星旧改项目

上渡街道(鹅头凤岭、塔仔里、鹭岭里)

烟台山周边零星旧改项目

(马厂街23号、康山里5号、象山里2号、公园路6号、积兴里19号、麦园28号、巷下路23号、信平路12号)

鹅头凤岭9支弄2、3号

油脂厂宿舍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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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