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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中央下达8亿元!支持福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要闻 | 来源:福州日报 2019-10-29 22:15:22 我要评论
[导读]据省财政厅消息,财政部近日下达福州、厦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各8亿元,用于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重磅!
福州住房市场即将迎来巨变
中央下达8亿元专项资金
支持福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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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陈暖/摄

 

据省财政厅消息

财政部近日下达福州、厦门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8亿元

用于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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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俞松/摄

 

财政部不久前组织开展了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全国竞争性评审

福州、厦门脱颖而出

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16个示范城市范围

并将因此分别获得

连续三年每年8亿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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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叶义斌/摄
 
 
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
 

 

根据相关方案,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主要目标就是要利用三年时间,构建有利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督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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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部分老旧小区存在群租房现象。资料图

 

今年年初

自然资源部官网还公布了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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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在列

首批试点地块也已确定

↓ ↓ ↓

 

根据《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试点范围确定!首批试点地块在这些地方!根据方案,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

 

试点范围

 

在福州市仓山区、晋安区住房需求强烈的区域,统筹兼顾、循序渐进,适当集中建设,分批开展试点。试点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城镇住房规划设计有关规范。首批试点地块为:

 

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洪塘路与园亭路交叉以西,面积约12.9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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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山区建新镇红光村租赁住房用地示意图

 

仓山区建新镇联建村,兴顺物流以西,面积约23.82亩。

 

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三环路以北,苏闽物流以南,面积约22亩。

 

晋安区新店镇战峰村地块,土地面积约20.3亩。

 

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地块,土地面积约3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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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首批租赁住房用地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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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