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福州住房市场即将迎来巨变
中央下达8亿元专项资金
支持福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资料图。陈暖/摄
据省财政厅消息
财政部近日下达福州、厦门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各8亿元
用于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财政部不久前组织开展了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全国竞争性评审
福州、厦门脱颖而出
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16个示范城市范围
并将因此分别获得
连续三年每年8亿元的资金支持
今年年初
自然资源部官网还公布了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福州在列
首批试点地块也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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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试点范围确定!首批试点地块在这些地方!根据方案,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
试点范围
在福州市仓山区、晋安区住房需求强烈的区域,统筹兼顾、循序渐进,适当集中建设,分批开展试点。试点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城镇住房规划设计有关规范。首批试点地块为:
▲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洪塘路与园亭路交叉以西,面积约12.94亩。
▲ 仓山区建新镇红光村租赁住房用地示意图
▲仓山区建新镇联建村,兴顺物流以西,面积约23.82亩。
▲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三环路以北,苏闽物流以南,面积约22亩。
▲晋安区新店镇战峰村地块,土地面积约20.3亩。
▲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地块,土地面积约30亩。
▲ 福州首批租赁住房用地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