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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福建多人被罚!

要闻 | 来源:福州晚报 2020-02-10 11:27:34 我要评论
[导读]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福建多人被罚!
不配合疫情防控,

福建多人被处罚!

 

1.不配合疫情防控,漳州两名男子被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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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11时许,黄某红(男,41岁,河南省人)在酒后以要去公司看是否上班为由强行要从其暂住的芗城区石亭镇下高坑村外出,不顾村口执行防控疫情检查工作的镇村人员劝阻,辱骂、推搡、踢打现场工作人员,并试图强行打开村口自动隔离栏杆。石亭派出所出警民警到场后,及时制止。

目前违法行为人黄某红已被芗城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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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芗城区钱隆首府居民刘某清(男,52岁,芗城区人)回小区时不服从防疫管理,踢坏小区行车道闸,南坑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违法行为人刘某清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意赔偿相关损失。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清已被芗城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违法犯罪,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点和车站等公共场所实施体温检测、人员核查等防疫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2.不配合体温检测还殴打保安,厦门3人被刑拘,1人被行政拘留!

 

厦门一小区

有人不配合体温检测

竟还叫来多人殴打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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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8时30分许

思明区湖滨东路某小区内

发生一起保安被殴打案件

筼筜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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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系该小区保安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在对返回小区的业主周某伟(男,24岁,厦门人)进行体温检测时,因调试电子体温计导致检测时间稍有延长,引发周某伟不满,周某伟辱骂保安,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并打电话告知父亲周某强(56岁,厦门人)。

 

周某强遂纠集朋友吴某良(男,48岁,厦门人)、谭某朝(男,29岁,山东郓城县人)持棍、摩托车头盔殴打保安,致两名保安头部、面部、手部多处受伤流血。

 

后吴某良、谭某朝逃离现场,当晚被警方抓获归案。目前,周某强、吴某良、谭某朝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周某伟因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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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关系到每位市民的健康,请广大市民主动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拒不执行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绝不姑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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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警情通报:无视“最严禁令”,尤溪这些人被处罚!

 

当前,正值战“疫”的关键阶段,尤溪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发布了严管严控的5号、6号、7号、8号令。疫情当前,“不串门、不聚会”、“配合检查、出入凭证”成为大家的共识,但仍有少数人置若罔闻,无视“最严禁令”。对此,尤溪县公安部门果断出手,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现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城关镇:一小区业主驾车强行冲卡,被行政拘留5日!

  2020年2月8日15时许,尤溪县城关镇泰禾红峪小区业主陈某某驾驶车辆从一号岗亭进入小区,因未按尤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8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的规定,未携带出入证被岗亭保安阻拦,后陈某某强行驾车冲撞拦车杆进入小区,造成拦车杆损坏。尤溪警方经过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2
新阳镇:村民组织聚会过生日,被处罚!

2020年2月7日,尤溪县新阳镇村民黄某某、陈某某以过生日为由,在明知疫情防控期间严管严控的情况下仍组织聚餐,违反尤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6号令《关于严管严控“十个一律”的通告》第1条规定,2月8日新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各村、社区、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相互监督,群防群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守护人民群众的平安健康。

 

 

再次提醒: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请大家主动配合,共克时艰!
对拒不执行“十个一律”等有关规定的
相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举报!

 

来源:漳州公安、尤溪县公安局、厦门广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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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