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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报!福州无新增!福建新增1例!多地发布紧急通知

要闻 | 来源:蓝房网综合整理 2020-02-25 09:12:46 我要评论
[导读]疫情速报!福州继续保持“双零”!福建新增1例!多地发布紧急通知,福建疫情区域分布图更新,22个中风险地区……

 

最新疫情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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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继续保持“双零”

2月24日0-24时,福州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截至2月24日24时,福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71例,其中:鼓楼区2例、仓山区10例、晋安区11例、长乐区8例(湖北武汉2例,航班经停长乐机场)、福清市16例、闽侯县2例、连江县8例、闽清县7例、罗源县1例、永泰县2例、宁德古田1例、南平延平1例、湖北武汉2例。

累计治愈出院56例,其中:鼓楼区1例、仓山区6例、晋安区4例、长乐区7例、福清市15例、闽侯县2例、连江县8例、闽清县6例、罗源县1例、永泰县2例、宁德古田1例、南平延平1例、湖北武汉2例。死亡1例,为晋安区病例。

累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206例,现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1809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488人,其余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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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增1例 多地发布紧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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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其中: 

泉州市1例(晋江市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4例。

截至2月24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94例(危重型5例、重型2例,死亡病例1例)。

其中: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0例。

福州市71例(鼓楼区2例、仓山区10例、晋安区11例、长乐区8例、闽侯县3例、连江县8例、罗源县1例、闽清县7例、永泰县2例、福清市16例、宁德市古田县1例、湖北省武汉市2例);

 

厦门市35例(思明区13例、海沧区2例、湖里区3例、集美区4例、翔安区3例、泉州市石狮市1例、湖北省武汉市9例);

漳州市20例(芗城区9例、龙文区1例、云霄县2例、诏安县2例、长泰县3例、东山县1例、南靖县1例、龙海市1例);

泉州市47例(鲤城区1例、丰泽区4例、洛江区1例、惠安县2例、安溪县2例、永春县2例、石狮市2例、晋江市20例、南安市13例);  三明市14例(三元区2例、宁化县1例、尤溪县2例、沙县5例、将乐县1例、永安市3例);

莆田市55例(城厢区31例、涵江区3例、荔城区7例、秀屿区6例、湄洲湾北岸3例、仙游县5例);

南平市20例(延平区4例、建阳区1例、顺昌县1例、浦城县1例、光泽县1例、松溪县5例、政和县1例、武夷山市3例、建瓯市2例、湖北省孝感市1例);

龙岩市6例(永定区5例、武平县1例);

宁德市26例(蕉城区3例、霞浦县4例、古田县11例、周宁县6例、福安市1例、福鼎市1例)。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88例,目前住院病例105例。

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0例。

 

目前,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10122人,尚有75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根据疫情情况

各地下发了通知

 

晋江

24日晚,晋江再发文!

基层疫情防控要做这些!

 
 
 
 
 
 

1.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继续落实以“大数据+网格化”排查湖北(武汉)等地区来晋返晋人员。对于大数据人员信息要做到日清日结,同时以网格为单位,地毯式排查管控,做到全查清、见到人、管到位、责到岗。

 

2.切实加强村(社区)防控工作。在保障人流、车流、物流畅通的前提下,继续发挥村(社区)健康管理服务点的作用,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宣传劝导防护防控措施等工作,严防疫情输入、蔓延到村(社区)。要继续发挥村(社区)动员能力,加强宣传引导,严格网格化管理,强化流动人员及出租私房等薄弱环节管理,守紧村(社区)防控底线。

 

3.对湖北(武汉)等地区来晋返晋人员,要一律严格组织到健康管理中心落实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对拒不接受隔离的,由公安部门配合予以强制执行。各健康管理中心要落实专班管理、规范管理,确保单人单间硬隔离。

 

4.要继续加强对小餐馆、小理发店、小食品店、小超市、小药店等重点场所的巡查、监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纳入网络化管理。对违反防控相关规定的,由城管、市场监管、商务、卫健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5.要继续引导群众进一步提高防护意识,乘坐交通工具、进出公共场所时自觉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等防护工作,少出门、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家庭聚集性活动;继续坚持非必须不出门,减少在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自觉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惠安

发布17号通告!

进一步强调

公共场所管控不松劲

服务行业防控不松劲

未佩戴口罩者

不得乘坐交通

不得进入公共场合

↓↓↓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17号)

 

  当前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但绝对不可盲目乐观,要持续深入落实一级响应机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为认真贯彻全省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和“两个全面”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共场所管控不松劲。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学校、敬老院、医院、车站、超市、农贸市场、广场、公园、小区、机关、社会机构等公共场所。各公共场所应当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拒不听劝者,鼓励群众举报,并予以曝光和处罚。

 

  二、服务行业防控不松劲。“五小”等商业服务类行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镇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监管。餐馆无论大小原则上禁止包厢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聚餐,安排引导堂食顾客独桌用餐,一桌一客,面向同一个方向就餐,顾客间距应保持在一米以上。理发店继续落实预约服务、一次只接待一人、不在现场等待、快剪、不洗不吹等防控措施。

 

  三、家庭个人防护不松劲。每个家庭和个人要养成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形成科学的生活方式。疫情未解除之前,广大市民要坚持非必需不出门,减少在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在公共场所应自觉佩戴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工作,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家庭聚集性活动。

 

  四、基层群防群控不松劲。充分发挥村(社区)动员能力,广泛发动党员、志愿者、群众,实施“网格化+区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继续运用村村通、小喇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保持疫情防控浓厚氛围。抓实抓细村(社区)防控各项措施,既严格严密防控,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加强村(社区)及流动人员管控,确保村(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五、企事业单位防控不松劲。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健康防护手册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预案,抓好员工健康管理,做好防护物资保障,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件。

 

  六、住宅租赁管理不松劲。住宅租赁管理不影响正常租住与生活,对非疫情重点地区来惠返惠人员的正常租房,应按规定进行登记。有工作单位(企业)的,工作单位(企业)为其健康管理责任主体,出租房房东配合;暂无工作单位的,房东应配合所在村(社区)做好其健康管理工作。

 

  七、深化移风易俗不松劲。疫情期间,“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对参与的党员干部按党纪政纪严肃追责。

 

  八、做好安全生产不松劲。企业(包括商户、雇主)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尤其是要规范消毒工作,防止出现消防隐患。

 

  九、党员干部带头不松劲。全县党员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引导家属主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十、依法监督防控不松劲。对不执行通告要求、不听劝阻者,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泉港

发布13号通告!

进一步落实

村(居)、小区防控毫不放松

公共场所防控毫不放松

↓↓↓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第13号通告

 

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全区人民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落实家庭和个人防护毫不放松。每个家庭和个人都要继续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室内注意通风,勤洗手,多运动,少熬夜;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聚集性活动。必需外出或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减少逗留时间,自觉保持安全距离。

 

2.落实村(居)、小区防控毫不放松。在保畅通的前提下,优化村(居)、小区健康服务点的服务,对进入各村(居)、小区路口的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服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症状的,应及时引导至指定医院就医。要继续运用小喇叭等形式加强日常宣教,广泛发动志愿者、乡贤、老人协会等群体,加强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加强村(居)、小区及流动人员管控。

 

3.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毫不放松。全区各类娱乐、健身、旅游、培训经营场所继续暂停对外营业,学校和其他的公共文体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所有寺庙、教堂、民间信仰场所继续保持关闭状态。各类民俗活动继续暂停举办,“红事”停办,“白事”从简,“神事”不办。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所要定期组织消杀,并在入口处设置温馨提示牌,未佩戴口罩者不可进入,进入人员应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公共场所人员聚集。

 

4.落实全面有序复工复产“三个三”机制毫不放松。强化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三个一三包干,三个一三标识,三人员三闭环”工作机制,相关工作专班、服务跟踪组、服务网格员要继续为企业创造条件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健康管理、企业健康监督提供“三包”服务;复工企业要在每个车间、每间食堂、每间宿舍分别设置疫情防控规范标识,对企业生产、员工用餐、员工住宿等各项防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按要求落实,并严格落实驻厂工人、驻厂外工人及运输车辆人员闭环管理。

 

5.落实分区分级健康管理毫不放松。落实疫情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分区健康管理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对观察对象的服务监督。

 

6.落实个体工商户规范管理毫不放松。个体工商户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全面恢复经营。已恢复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措施,要对顾客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定期消毒,做好顾客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出现隐患。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提供堂食;外卖配送一律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食品店、商场、超市等顾客必须有序进出,排队结账时人员须间隔1米以上。

 

7.落实流动人口排查管理毫不放松。压实出租房“谁出租、谁负责”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出租房屋向所在地村(居)、小区报备和承租人返回向镇村双重报备制度;严格落实承租人健康管理办法,引导房屋出租人严格履行监管义务。继续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出租屋流动人口网格化大排查,做到“小区不漏户、户户不漏人”,实施“移动化、实时化”数据采集,落实计时排查法流程图,痕迹化比对流动人口、居住证、出租房等数据,确保流动人口排查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8.落实党员干部带头防控毫不放松。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进一步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引导家属主动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泉州开发区

也发布通告

强调片区(小区、企业)群防毫不懈怠

公共场所管控毫不懈怠

严禁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

↓↓↓

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目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进入最吃劲阶段,一念大意,就将产生前功尽弃的严重后果。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及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告如下:
 
1.片区(小区、企业)群防毫不懈怠。各片区(小区、企业)要继续发挥片区(小区、企业)动员、广泛发动群众,严格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继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对居住人员进行排查。在保障人流、车流、物流畅通的前提下,优化健康管理服务点、小区、企业测温点的设置和服务,对进入本区域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措施检查。
 
2.公共场所管控毫不懈怠。严禁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各类公共场所全部要在入口处设置温馨提示牌,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者,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对拒不听劝者,鼓励群众举报(举报电话:22353007),并予以曝光和处罚。
 
3.家庭和个人管理毫不懈怠。疫情未解除前,全体居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室内注意通风,注重个人防护,勤洗手,出门戴口罩,继续做到不聚餐、不聚集、不聚会,坚持非必需不出门,减少在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自觉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4.机关企事业单位责任毫不懈怠。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片区要根据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健康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
 
5.企业责任落实毫不懈怠。区内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建项目工程要切实严格履行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相关健康防护手册及《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导则》(修订版)、《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导则》(修订版)、《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复工导则》(修订版),落实开发区“八个必须”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发现从湖北等重点地区入(返)区人员,要主动第一时间上报片区工作人员,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6.党员干部带头毫不懈怠。全区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引导家属主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7.健康管理毫不懈怠。继续落实重点地区入区人员健康登记管理、病例监测追踪、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全面阻断病毒传播渠道。
 
8.依法监督防控毫不懈怠。对不执行通告要求、不听劝阻者,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处理。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福建疫情分区图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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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中风险区,66个低风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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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管理要求,并结合我省疫情特点,落实科学精准防控,将我省各县(市、区)划分为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零星散发疫情区、一般疫情区和较多病例疫情区)、高风险地区等三大类并动态更新。现将截至2月23日24时分布情况公布如下:

 

低风险地区
(66个,占75.0%)

低风险地区: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台江区、马尾区、连江县、永泰县、罗源县、闽侯县、长乐区、同安区、集美区、秀屿区、涵江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湄洲岛、梅列区、三元区、宁化县、将乐县、永安市、明溪县、清流县、大田县、泰宁县、建宁县、沙县、鲤城区、洛江区、安溪县、石狮市、泉港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德化县、永春县、惠安县、芗城区、龙文区、诏安县、东山县、云霄县、漳浦县、龙海市、平和县、华安县、延平区、邵武市、光泽县、顺昌县、武夷山市、建阳区、政和县、新罗区、长汀县、上杭县、连城县、漳平市、武平县、永定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屏南县、寿宁县、柘荣县、周宁县、平潭综合实验区。

 

中风险地区(22个,占25.0%)
中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
 
鼓楼区、海沧区、湖里区、荔城区、尤溪县、丰泽区、南靖县、浦城县、建瓯市、仙游县、仓山区、晋安区、福清市、闽清县、翔安区、思明区、南安市、长泰县、松溪县、古田县、城厢区、晋江市。
 
确保防控措施精准落实,将中风险地区以县域为单位,分为零星散发疫情区、一般疫情区、较多病例疫情区三类。
 
在此基础上,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四种,一是参照低风险地区管理的乡镇、街道(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二是零星散发疫情乡镇、街道(无涉及本地感染的聚集性疫情且确诊病例4例及以下);三是一般疫情乡镇、街道(确诊病例5—9例或发生1—3起涉及本地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四是较多病例疫情乡镇、街道(确诊病例10-50例或发生4起及以上涉及本地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
 
具体名单见下表。

 

中风险地区的乡镇(街道)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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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列出的乡镇(街道)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

 

高风险地区(0个)

高风险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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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布图
以疫情网络报告88个县(市、区)(含经济开发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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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