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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某楼盘疑一房两卖!首付交了半年网签却是别人!

要闻 | 来源:第一帮帮团、福州晚报 2020-03-31 10:51:53 我要评论
[导读]去年10月,来自四川的杨女士一家于福州马尾区琅岐镇的香海湾买了套房子,并签完了定购协议书和交了首付。随后杨女士后来却发现该房已经被别人网签了!究竟是怎么回事?

去年10月,来自四川的杨女士一家于福州马尾区琅岐镇的香海湾买了套房子,并签完了定购协议书和交了首付。随后杨女士后来却发该房已经被别人网签了!究竟是怎么回事?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被一再拖延

 

杨女士告诉帮帮团记者,自己2019年10月24号签署了定购协议书后,当天就交了30万元的首付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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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一直到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没签。杨女士称,她多次催促无果后,便上网查询了定购单元的网签情况(网址:http://bdcdj.fuzhou.gov.cn/)。

 

查询结果显示,杨女士定购的单元已经被别人网签了!

 

 

定购单元已网签 买家疑遭一房两卖

 

对此,置业顾问给出了答复是由于上一家的业主贷款贷不了,要求人家去配合解除网签的协议,然后那业主就不配合,现在双方打起了官司。

 

杨女士则认为别人的纠纷,不应该影响到她的交易。

 

在经过双方的协商后,营销中心承诺在3月25日前,将首付款退还给杨女士。然而杨女士至今都没收到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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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帮帮团记者的协调下,置业顾问承诺,一个月内会将首付款退还给杨女士。

 

 

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况怎么办?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俊靖律师表示:

 

从民事角度上来看,开发商除了退还购房者的购房款以外,还需要承担购房款在此期间的利息,以及其他的损失。甚至还要对购房者进行已付购房款以一赔一的惩罚性赔偿

 

从行政角度上来看,开发商如果故意存在一房二卖,有关的执法部门可以对开发商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开发商的行为程度比较恶劣,触犯了刑事法律,相关的司法机关还可以对开发商进行一个刑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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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

 

 

福清夫妇购房遭“一房二卖”
开发商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判决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据介绍,2019年9月27日,林某、张某夫妇与福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交付20万元定金认购了福清市某处总房价款为170余万元的商品房。协议约定,若出卖人违反协议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或者无合法正当理由拒绝与买受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导致买受人不能购买该商品房,则视作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对买受人所交定金予以双倍返还。

 

不久,林某、张某夫妇向开发商缴纳首付款及提供相应材料,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两人经多方了解,确认开发商已将他们认购的商品房卖给了他人。经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无果后,林某、张某夫妇遂于2019年10月28日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近日,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订立商品房认购协议,认购者依约支付了定金20万元。因开发商事后将讼争房另售他人,致使认购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实现,开发商已构成根本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林某、张某夫妇请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共计40万元的诉讼主张,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扣除开发商先前已退还给认购者的10万元,以定金双倍返还计算,开发商还应返还林某、张某夫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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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