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起
这七类房屋包括——
1
2022年以前已排查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位于学校、工业园区周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以及用于培训机构的经营性自建房;
2
2022年以来新投用的经营性自建房;
3
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钢结构经营性房屋,已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钢结构房屋;
4
擅自改扩建的房屋;
5
6
7
涉疫房屋。
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房屋,特别是老旧房屋(上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的)、边远农村疑似危房、低洼地带、边坡地带等易发生事故的隐患房屋,要逐一形成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主体、提出处置意见;
对经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的,要按照“四个一律”(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一律拆除)的要求进行处置。对采取“封房”临时措施的,要防止人员回流,落实防范措施,尽早给予拆除,确保隐患房屋及时得到整治。
根据安排,5月底完成第一二类重点房屋排查“回头看”,今年底完成其他重点房屋排查回头看,做到不漏一栋、不落一户。
一起来看看
↓↓↓
1
凡是自建房屋有改扩建、加层的,请立即上报并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2
凡是自建房屋有改造成店面的,请立即上报并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3
凡是自建房屋有出租的,请立即上报并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4
凡是房屋有异常情况的(如:出现裂缝、异响、倾斜、变形、墙体脱落等情况),请立即上报并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5
6
7
凡是房屋有装修的,请立即上报并组织核实;
8
凡是发现邻里及周边房屋有安全隐患的,请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温馨提示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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