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17日 福建省霞浦县拍卖出让一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浦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霞国土资[2014]4号)
霞国土资[2014]4号 2014-8-26
经霞浦县人民政府批准,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8月20日 至 2014年09月16日 到 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8月20日 至 2014年09月16日 到 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1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9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9月17日10时00分 在 霞浦县国土资源局二号楼五楼活动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东南侧规划建设10000平方米的商务办公楼,作为中乘经济联合社的回购房;另在本宗地的西侧规划建设35400平方米的商品房作为中乘经济联合社被征地农民的回购房,售价按照该宗地商品房(不含商业部分)售房均价的80%计算。回购房内外装修与向市场出售商品房装修标准相同。
二、中乘经济联合社和中乘经济联合社被征地农民回购房承担房屋契税、维修基金、两证工本费和房屋水、电、通讯立户费用,其他费用由竞得者负责。购房款不足部分由土地竞得者承担。
三、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三人或三人以上,若不足三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联 系 人:周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3-8894898 0593-8895898
开户单位:霞浦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社
银行帐号:906041001001000001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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