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18日 福建省永定县挂牌出让两幅商服用地
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永国土资[2014]204号)
永国土资[2014]204号 2014-8-27
经永定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fjgpjy.fjgtzy.gov.cn/ZPGPublicWeb/Index.aspx)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8月28日 至 2014年09月25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8月28日 至 2014年09月25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2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9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4-挂-09 号地块:2014年09月18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9月29日16时30分 ;
2014-挂-10 号地块:2014年09月18日08时00分 至 2014年09月29日16时30分 ;
[page]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有意竞买人可至实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29日的现状为准)。
(三)本次挂牌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县直有关部门审查;按人防规定需建设人防工程的,竞得人须按人防工程的规范要求建设。
(四)本次挂牌地块的地质钻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房地产使用证和其他相关手续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五)本次挂牌出让2014-挂-09号、2014-挂-10号共两个地块,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其他商服),具体出让规划控制指标及宗地规划建筑设计条件按《永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西溪客家古镇S5-1、S5-2、S5-3、S5-4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永建[2014]120号)和《客家古镇S5-1、S5-2、S5-3、S5-4地块红线图》中的相关指标及红线确定。
(六)本次挂牌地块自成交之日起10个月内交地。竞得人必须从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为确保受让人能依法及时开发利用土地,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设立土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土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由出让人管理,竞买人在申请竞买时随同地块竞买保证金一同分笔缴纳,出让成交后,作为受让方对宗地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开工建设、按时竣工履约的保证条款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另行签订协议。土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按宗地的规划建设工期进度(动工、项目工程施工至±0.00、主体封顶)分三期管理和返还,但不计利息。具体管理和返还办法参照《关于建立经营性项目用地和工业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龙国土资[2012]239号)的文件内容执行(该文件可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向工作人员索取)。
(七)挂牌流程详见网上交易系统及交易须知。
(八)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按总地价计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须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九)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后,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个工作日内,持申请材料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我单位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手续。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宗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次日起10个月内付清(若国家和省政策调整的,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十)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在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十一)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联 系 人:永定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597-5822850
开户单位:永定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建永定支行
银行帐号:1410050129100043126
上一篇:融信平潭大卫城:融信2014年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