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26日 福建省邵武市拍卖出让三幅普通商品房住房用地
邵武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邵国土告字[2014]10号)
邵国土告字[2014]10号 2014-9-3
经邵武市人民政府批准,邵武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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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9月05日 至 2014年09月25日 到 邵武市熙春中路303号四楼邵武市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9月05日 至 2014年09月25日 到 邵武市熙春中路303号四楼邵武市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2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9月2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9月26日09时30分 在 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拍卖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方式:SW-1420、1421地块带《出让地块回迁安置房建设协议书》拍卖出让,竞得人应在SW-1420地块上无偿安置回迁房25500平方米交给邵武市三仙段棚户区改造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因此出让的二幅地块合并为一宗地拍卖出让,竞买申请人应在竞得地块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项目部签订《出让地块回迁安置房建设协议书》,并认真履行各项规定。SW-1422地块带《邵武饭店出让地块回迁安置房建设合同》拍卖出让,竞得人应无偿安置回迁房5528.1平方米(其中一层沿街店面面积313.85平方米;安置房共72套,面积5214.25平方米)交给邵武市邵武饭店片区旧区改造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因此,竞买申请人竞得地块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同时与项目部签订《邵武饭店出让地块回迁安置房建设合同》,并认真履行各项规定。
2、竞得人竞得地块后如不是在邵武市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应在我市注册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企业。
3、特别事项:①SW-1420、1421地块竞买申请人除应缴交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外,还应向项目部缴交5000万元的安置房建设保证金和5000万元三仙段棚户区改造项目保证金方可申请参加竞买。未竞得者竞买保证金及以上两个保证金在拍卖结束的次日起5日内返还(不计息),竞得者的1亿元安置房建设保证金、三仙段棚户区改造项目保证金按照《出让地块回迁安置房建设协议书》中建设周期所约定的期限返还(不计息)。②SW-1422地块竞买申请人除应缴交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外,还应向项目部缴纳1200万元安置房建设保证金方可申请参加竞买(该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工作由项目部负责)。③竞得人竞得宗地块后,还需与土地出让金同步向市住建局缴纳本地块的夜景、地面景观工程建设保证金100万元,待工程经市住建局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该保证金应与土地出让金同步完成缴交,不能按时缴交的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2‰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④竞得人必须按规划方案中的夜景及景观效果要求完成星光、地面景观设计,并报规划等部门审定后实施。该两项工程应与项目同时完工和工程验收。⑤有关安置房的建设要求、回迁房条件等材料,竞买人在报名时可直接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或两个项目部咨询,未咨询而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完全接受上述材料中对竞得人提出的所有要求。
4、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邵武市熙春中路303号四楼邵武市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9-6336376
开户单位:邵武市会计核算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邵武支行
银行帐号:140604112901003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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