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自来水价格或将上调 拟调整为2.20元/吨
2014-09-14 11:09
福清市实行多年的民用水价格或将上调。11日,福清市物价局召集23位各方代表,举行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民用自来水价格由现在的1.75元/吨拟调整为2.20元/吨或2.15元/吨。
据介绍,本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将供水价格划分为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及其他行业用水三个类别。拟调整价格如下:民用水价格(基础水价)由现在1.75元/吨调整为2.20元/吨(方案一)或2.15元/吨(方案二),同时实行阶梯水价;特种行业用水由现在2.55元/吨调为3元/吨;其他行业用水仍按2.40元/吨执行,除公共用水外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据悉,福清市物价局将吸取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并对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报福清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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