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延期登记可退登记费 申请退款后15日内办妥
2014-09-16 11:16
记者15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根据省市效能办“取消土地延期登记审批事项,全额退还延期登记费”的要求,该局已制定了整改计划。2008年2月10日以后仍设定土地证有效期的土地登记,请用地单位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到该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取消土地证有效期,采取在登记薄及证书注记栏注记方式,注明本证有效期至本宗地土地使用年限终止日期。
持合法的退款票据并加盖土地权利人公章和提供单位银行账号,到该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退款,经审核后,该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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