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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 福建省莆田市拍卖出让一幅商服用地

2014-11-24 14:31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莆土拍[2014]23号)

莆土拍[2014]23号    2014-11-19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PS拍-2014-12号(埭新社区一期改造地块一)地块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埭新社区(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4967.36平方米。PS拍-2014-12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秀[2014]3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1、容积率≤0.2;2、建筑密度≤40%;3、绿地率≥30%。该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必须签署《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11月19日 至 2014年12月10日 到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12月11日 至 2014年12月11日 到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12月11日10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12月11日11时00分 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4-12号地块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4年12月10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

1、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

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

账 号:100158989090016999

2、开 户 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

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

账 号:9040210010010000023059

3、开 户 行: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

账 号:13441501040000188

竞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有开具发票凭证,竞买保证金入账情况由专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半小时内到相应银行查询,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服务窗口提供的入账对账单为依据,本拍卖行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买保证金入账对账单予以确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国辉

联系电话:0594-2631990

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

银行帐号:10015898909001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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