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 福建省福州市挂牌出让一幅商服用地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榕土让[2014]05号)
榕土让[2014]05号 2014-11-28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12月18日 至 2014年12月26日 到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12月18日 至 2014年12月26日 到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12月26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4-14 号地块:2014年12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14年12月29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宗地出让后半年内按交付土地时点现状标高交地。
3、竞得人应在地块所辖区内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
4、宗地交地违约金标准为:每延期一日,按未交付部分土地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在迟延交付土地期间的利息损失计算(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征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契税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
6、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7、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83827582、83372093
开户单位: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福州分行
银行帐号:430101552600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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