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一层送一层?开发商“吹牛”被罚33万元
元旦、春节临近,商家纷纷拿出各种“促销手段”,让消费者眼花缭乱,相关投诉也随之增多。近日,南京市物价局提醒商家要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同时还公布了近期查处的两起价格违反案例。其中,一家开发商因为没有明码标价,还通过“买一层送一层”这种诱人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将面临33万元的罚款。
开发商“吹牛不打草稿”
今年10月,有市民向物价部门举报称,一家名为凯鸿燕澜湾花苑的楼盘,在售楼中心进行的广告宣传和实际销售情况压根不符,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接到举报后,物价部门对这个楼盘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楼盘的开发商是南京凯州置业有限公司,燕澜湾花苑项目当时销售的6套房源,都没有按照规定明确销售价格,违反了《价格法》。
没有标出明确售价,只是这家楼盘的其中一个问题,执法人员很快发现,在这家楼盘的宣传画页上,有一句这样的宣传语句:“百米赠送面积,117~161平方米定制精装大宅,现在买一层送一层,大手笔收官馈赠。”很多消费者都被这样“诱人”的承诺吸引来看房,但实际情况如何呢?
按照字面意思,很多消费者自然认为,“买一层”之后,另外一层的面积就是赠送的。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南京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徐军介绍,商家在销售中,一层和负一层两层的面积实际上都算在了销售面积里,并计算了售价,并未实现所谓的“送一层”的承诺。
徐军说,开发商的做法,属于相关规定中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目前,物价部门已经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商家立即改正。除此之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价部门还将对开发商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对商家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处罚30万元。两项罚款相加,开发商将面临共33万元的处罚。
对这一处罚,一些买房人纷纷表示“罚得好”,但也有人认为,33万元对开发商而言,只是九牛一毛。
停车场不公示收费挨罚
今年11月,物价部门接到了市民的举报称,高淳的柯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没有设置收费公示牌,存在违规行为。
这是一家正常的收费停车场,所有权属于这家物业公司,停车场内确实存在市民举报的并未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的情况。随即,物价部门要求这家物业公司进行整改,进行正常的收费公示。但多次提醒之后,物业公司仍旧“屡教不改”。
最终,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高淳区物价局按照上限开出了5000元的罚单。
节日临近 促销别玩“花样”
圣诞、元旦和春节等节日日益临近,各个商家都铆足了劲儿想出各种促销方式。徐军介绍,商家在节日促销中,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促销价格和促销方式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比如说"买一送一",就要解释清楚,到底送的是啥。”
徐军举例说,比如“买一送一”,买的是一条牛仔裤送一条牛仔裤,就符合宣传中的说法,但如果是买一条牛仔裤,送一条毛巾,那就要先进行说明,避免误导消费者,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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