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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23日 福建省古田县拍卖出让一幅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015-04-04 14:48

古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古国土让告字[2015]2号)

古国土让告字[2015]2号 2015-4-2

经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古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本宗地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详见古田县住建局“古建文〔2015〕90号”文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凡在本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03日 至 2015年04月22日 到 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10号窗口或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3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03日 至 2015年04月22日 到 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10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22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4月2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4月23日10时00分 在 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拍卖会终止。(二)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土地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税费);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交地;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三)竞得人应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四)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行政服务中心110号窗口

联 系 人:陈先生、赵先生、卢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85606、3999029、3999098

开户单位: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帐号:9060 6100 1001 0000 0423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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