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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贷100万!厦门公积金新政三大变化引关注

2015-04-09 09:47

4月8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信息,2015年4月7日开始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从发布信息来看,此次公积金新政是为了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以及促进厦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据悉,此次公积金新政相比原有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其中贷款额度的调整备受关注。

一、贷款门槛降低了。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无需再查房,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再贷算首套,之前的一年时间限制取消;

二、调整贷款执行利率和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贷款利率统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首套房首付款比例最低可至20%。

三、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了。单职工最高可贷5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100万元。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贷款使用率区间。贷款使用率低于7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高于75%、低于95%时为1,高于95%、 低于100%时为0.8,高于100%时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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