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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才听说厦门有这么多补贴可申领 差点错过了

2015-04-12 08:48

好消息!厦门在多方面实行补助补贴政策,惠及一大波人群。

在“帮扶”方面,包括低收入者、就业困难人员、失独家庭等获得补助。在推行“新政”方面,包括新能源车购买者、黄标车报废者、等获得补贴。

每个生活在厦门的人,都会感受到生活的压力,可是,厦门也是座很有人情味的城市,瞧一瞧,以下福利红包有没有你或你身边人的份哦!

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

在厦门购买新能源车在享受国家规定的补贴以外,还可以享受等额的厦门市补贴,即按照国家和厦门市1:1的比例确定补助标准。今年厦门消费者在厦门购买备案电动汽车,最多可获得国家和厦门市各补贴的5.4万元,总计补贴金额达到10.8万元。

联系部门: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7703393

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

厦门市已经敲定了黄标车提前报废基准补贴标准,标准范围为注册年限在2005年及之前的黄标车,将车辆类型分货车、客车和轿车,其中货、客车又细分为微型、轻(小)型、中型、重(大)型。其中,重型载货车基准补贴标准最高可达2.8万元,比目前国家的补贴标准高出1万元,轿车补贴标准则从1万元起到1.8万元不等。

联系部门:厦门市环保局

咨询电话:5182600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获补贴

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招收本市农村劳动力与外来务工人员的,其社会保险差额由市、区财政补助。

企业组织员工培训,可获得职业培训补贴。企业组织本单位职工或委托培训机构对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职工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企业可获得财政培训经费补贴。补贴标准上限为:初级工400元/人、中级工700元/人、高级工1000元/人、技师1600元/人。

联系部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12333

保安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有补贴

公益性岗位界定为: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服务岗位(如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管理、停车场管理、托老、托幼、托残服务等)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等后勤服务岗位(非在编雇佣人员岗位除外)。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人·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除自首次认定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

联系部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12333

招本地生源毕业生有补贴

辖区内企业当年度接收5名及以上首次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满一年以上的,按照接收人数和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补贴企业培训、招聘等人力资源工作费用。具体标准为:一年期300元/人,两年期500元/人,三年期及以上1000元/人。

社保补贴最高补3年:用人单位招用厦门生源“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毕业生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并与其签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保补贴。具体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最高年限为3年。

技能培训补贴:待就业本地生源参加经批准设立的就业培训机构的培训活动,凭有效票据,可以享受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600元。其中,通过技能鉴定的,可以享受一次性800元、1200元,最高不超过16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毕业生见习每天可享补贴:毕业生见习人员每月可享受我市最低工资1.5倍标准的生活补贴。相关部门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在补充工作人员时应优先录用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每接收1名在本单位厦门生源见习人员,并签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奖励200元。

联系部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12333

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可获政府补贴

补贴标准规定,对用房自建(含通过购买、新建、改建并拥有房屋合法自有产权),提供社会老年人养老的床位数达50张以上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的床位给予一次性开办床位建设补贴,每张床位补贴10000元;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用房属租用(含公建民营承包的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核定床位数达5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开办床位建设补贴5000元,分五年拨付,即每个床位每年补贴1000元。

对已开办并接收本市户籍老年人入住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满一个月的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数计算全年平均数,每年给予每个床位1200元的补贴。对于老人来说,可以让他们住在养老院里,无缝隙衔接医疗服务和医保政策。

联系部门:厦门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2077551

80岁以上困难老人、独生子女年满60岁的父母将获补贴

厦门将实施全市统一的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对8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目前,市级已建立对百岁老人的高龄补贴、区级已建立对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补贴,集美和海沧区已率先实施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补贴。 另外,从2012年10月起,每年9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老年节过节费从150元提高到5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享的高龄补贴从200元提高到500元。

从厦门计生部门获悉,厦门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岁每年将获得人均1800元奖励扶助,低保家庭人均按3000元发放。 日前,福建省卫计委公布了《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按年人均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低保家庭则按年人均不低于2400元发放。 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1.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3.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

联系部门:厦门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2077551

失独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能领补助金

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将有所提高。据悉,此前每人标准为每月500元-1000元,调整后49岁以下每人提高到每月1000元(夫妻合起来每月2000元),49岁以上调整到每人1500元(夫妻合起来每月3000元)。如果是独居老人则可获得1600元/月补助。全失能困难老人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800元提高到每人1200元、半失能困难老人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500元提高到每人800元。

联系部门:厦门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2077551

患重大病职工可享医疗专项补助

参加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后,职工如患重大疾病,或其子女患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即可一次性领取3万元医疗补助金。同时,职工工伤事故保障范围首次扩大到意外伤害事故,最高支付3万元补助金。根据新《办法》,员工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的,可获得的一次性补助金从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对已患重大疾病的参保员工,年度医疗费用自付总额(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已经支付部分,含自费医疗费用)超出3万元的,给予医疗费用补助。自付总额在3万元—5万元的,补助3000元;自付5万元—8万元的,补助5000元;自付8万元—10万元的,补助8000元;自付10万元以上的,补助1万元。

联系部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12333

困难残疾人可获生活补助

厦门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将可获得300元生活补助。值得一提的是,政策还规定,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不计入残疾人家庭收入。 这意味着,原先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可在享受原低保政策的基础上,额外领取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另外,享受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的对象,符合困难条件的,也可提出申领生活补助。

联系部门:厦门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2077551

特困群体建房修房将有补贴

我市低保、残疾等特困群体中的无房户今后自建或重建新房,可向政府申请补助。

按照补助办法规定,对农村特困无房户,符合新建条件的,将优先安排宅基地,每户给予5万元补助;特困群体中居住的是危房,且具有合法产权、修缮(翻建)符合政策规定、具备修缮(翻建)条件的,危房修缮补助标准为每户2.5万元,翻建补助标准为每户5万元。

联系部门:厦门市民政局

咨询电话:2077551

非厦门籍企业员工返厦可获春运交通补助

凡办理并开通厦门工会会员服务卡的非厦门籍企业员工,在2015年2月19日至3月31日期间(以车票日期为准),从原籍返厦,持五类车票均可获得单程一半价款的补助。分别是:中国大陆境内公共营运汽车,火车硬座、无座,动车(含高铁)二等座、无座车票,出租车除外。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12时。

联系部门:厦门市总工会

咨询电话:266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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